最近,阎学通教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提出一个观点:贸易战如果演变为意识形态冲突是最危险的,因此,要避免贸易战蔓延到意识形态领域。
阎学通教授既是我的同事,也是一位老朋友。他对国际事务有着独特而深刻的见解。今天,我想顺着他的观点进一步谈谈他所涉及到的一个问题。
下面是阎学通教授的基本观点:
如果从贸易领域扩散到其他经济领域,带来的是经济危机。如果从经济领域向安全领域扩散,带来的是军事冲突,但是一旦蔓延到意识形态领域,带来的是全方位的对抗,所谓的冷战就发生了。其实冷战形成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就是意识形态之争。从个人而言,我觉得我们要特别防止中美之间的贸易冲突扩散到意识形态领域。
这种危险已经发生了,比如美国国防部长马蒂斯上个月在海军学院的讲话,就非常明确地提出中美之间的竞争是模式之争。美国国务卿在非洲讲话时也提出中美之间是模式之争,但是现在特朗普还没有这么说。 经济上的分歧可以通过协商让利的办法解决,甚至领土之争都可以通过交换的方式解决,唯独意识形态的争端没有办法妥协。意识形态之争是你对我就错的问题,没有任何调和的余地,这就是为什么意识形态之争是最危险的。
现在中国可以做什么?阎学通教授认为:首先,中国至少可以做到我们不主动挑起意识形态之争。第二,如果美国挑起意识形态之争,如果不涉及我们的根本性利益,我们能不争就不跟他争,没什么意义。如果意识形态之争发生了,不进入冷战是不可能的。在崛起国和主导国之间,意识形态一旦成为他们双方的主要矛盾,冷战是必然的。所以要尽量避免意识形态之争成为主要矛盾。现在有一个积极因素,即虽然特朗普班子的人在讲模式之争,但是特朗普本人没有讲。
在这里,阎学通教授的观点实际上涉及到两个重要的命题。第一,意识形态是冷战中的重要因素。第二,意识形态的矛盾是难以化解的,因而是最危险的。
对于第一个命题,即意识形态是冷战中的重要因素。我是赞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意识形态的因素也就没有冷战。著名冷战史学家加迪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意识形态与冷战的关系。加迪斯认为:现在不是冷战,因为有意识形态才有冷战,而今天意识形态不是重要的因素。我们今天的世界正在回归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欧洲那种力量平衡,就是俾斯麦玩的那种游戏。美国、中国、日本、俄国、欧洲,五大势力现在很接近这种状态——全球的力量平衡游戏。至于是力量平衡的世界危险还是冷战的世界更危险?加迪斯说,他也没有答案。
关于第二个命题,意识形态的矛盾是难以化解的,因而是最危险的。我同意阎学通教授所说,与经济上的矛盾相比,意识形态的矛盾是更难化解的。但对于由此引出的判断和应对的方式,我觉得是可以进一步讨论的。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意识形态的冲突能否避免?第二,在意识形态冲突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有没有可能找到软化意识形态冲突的办法?
对于第一个问题,这里不想多谈。我的基本看法是,阎学通教授主张避开意识形态冲突的愿望是好的,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从面前的情况来看,意识形态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或者说当前的贸易纠纷是不可能将意识形态的因素排除在外的。因为这一次与历史上那种崛起国与主导国的矛盾不同,其中的模式的与意识形态的因素是客观存在。因此,现在所面临的不是简单的崛起国与主导国的矛盾,其中更实质性的含义,是两种模式两种意识形态的竞争。用我们的话来说,是两种不同的解决方案。
在这里,我想着重要讨论的是第二个问题,即在意识形态冲突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有没有可能找到软化意识形态冲突的办法?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有可以探讨的空间的。
我原来曾经说过,就冲突和矛盾的性质来说,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宗教的与种族的、意识形态的、利益的。其冲突的强度依次降低,回旋和缓和的因素依次而增加。宗教与种族的冲突带有很强的非理性特点,最难化解。意识形态的冲突虽然也经常是难解难分,但相对前者而言,理性的程度还是明显增强。而利益的冲突是相对比较容易驾驭的,是可以通过谈判妥协的方式解决的。
如果将这三种类型冲突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对比,可以看出,尽管意识形态本身带有僵硬性,意识形态的冲突相对难以化解,但意识形态本身的弹性仍然是存在的,可以化解的程度是可塑的。
对意识形态当中存在的弹性,从而存在的软化空间,也许可以按照下面的思路来理解:
在现实的层面上,我们可以将意识形态理解为有关人类存在与发展问题的系统化主张。但在这个主张当中,其内容是相当庞杂的,涉及到人类生活的不同层面。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面。第一个是最基本的价值层面,即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太重要的。第二个是体制与制度的层面,涉及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安排,并由此形成不同的制度模式。但仔细分析,这种制度模式也是涉及众多的领域,比如政治的、经济的、宗教与文化的、教育的等等。第三个层面才是作为旗帜和符号的主义。
如果做这样简单的划分,我们也许可以发现,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内容,其僵硬的程度以及软化的可能性是不同的。在最基本的层面,即最基本的价值层面,是可以找到许多共同点的。什么东西是好的,什么东西是坏的,人们的认识真的会有如此之大的差别吗?真的会有如此尖锐的对立吗?这些内容只有在被组装到更抽象的框架中的时候,才显得势不两立。
而在体制模式的层面,最起码从上个世纪末冷战结束之后,其趋同或杂糅的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如果将时间段拉得更长一点看,就更是如此。甚至在有些地方,非此即彼的分类已经相当模糊。而且,即使是在体制模式的层面,除了其内核的部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仅仅是具有工具性的含义,并不具有很强的价值内涵。也就是说,即使是在体制模式的层面,其实也是存在比较大的弹性空间的。
当然,最不好办的还是在符号的层面。符号是一种象征,而在这个象征里,实际上承载着很多东西,比如集体凝聚力的功能,对于合法性或正当性的解释,甚至于可能还有很强的利益的因素。但即便如此,由于有此前已经积累的经验教训在前面,人类理应变得更聪明,特别是在另外层面的弹性在不断加大的基础上,寻找更为明智的解决方式,条件不是比原来更差了,而是更好了。也就是说,即使是在这个层面,其包容度也在提高。
总起来说,意识形态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这种现实面前,人们并非是无能为力的,应当以智慧软化意识形态的僵硬性,降低其对立和冲突的强度,扩大其弹性和相容性的空间。而这需要理性和智慧。关键的问题是有没有软化这个问题的意图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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