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各大媒体铺天盖地被两件事所覆盖、热炒,一是:小崔(崔永元)指名道姓骂人、曝光内幕;二是:物美集团创始人、原董事长张文忠被最高法终审改判无罪,本文将重点讨论第二个事件。
刘东华与作者
记得多年前参加的一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时任“年会”组委会主任、《中国企业家》杂志原社长刘东华就抛出了一个话题:中国企业家有没有、什么是“原罪”,很严肃、很让人揪心的两个字。近千人参加的“年会”上,有人认为有“原罪”,更多的人认为曾经的那些不是“原罪”,而是没有制度、没有规则下的市场行为(随意行为)。不管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到现在还留在企业家队伍里的企业家有没有随意所为,在我的记忆里,因“原罪”而被判入刑的没有留下什么印记。张文忠先生所领导的物美集团1994年创立,2003年成为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民营零食企业,张文忠先生在2006年接到协助调查通知,并之后被判了十二年的监禁,这个时间段里发生的事显然不是可以用“原罪”来解释的了,正如张文忠先生今年在亚布力时所讲:“如果没有对司法公正的干预和影响,正常情况下,公、检、法,任何一个机构都不会作出对我的原审判决,不会形成这样一个非法律人士都可以看出错误的重大冤案……”。
什么原因造成了张文忠先生的冤案,简单剖析即我们长期呼吁、多年来未被重视的营商环境。
当环境不适宜了,还有企业家愿意继续走这条路吗?企业家精神还能存在吗?还能延续、还能光大吗?
某日,当再次重读韦森教授的《中国经济增长的真实逻辑》时发现,企业家是干什么的,韦森教授在书中说到:“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唯一独特之处可能就是中国人有经商精神。推动经济增长的是企业家,他想不断地赚钱、发财,不断地扩大自己的“商业王国”,这是经济增长的一个永动力”。企业家、企业家精神就是这个作用。
我们去实现两个百年梦想,离不开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经济持续的增长,而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家群体和企业家精神将是支撑经济增长的永动力(韦森语)。
联想控股董事长柳传志对张文忠之事发表言论称:此结果不仅为张文忠高兴,也为自己高兴,依法治国能够让遵纪守法的企业放心、大胆地去发展,同时违法、违规的企业得到制裁,体现出党实事求是的精神。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说:这不仅是张文忠一个人的事,而是中国企业家的事,所有正直的人都应为之振奋,张文忠被改判无罪,标志着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
央视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过去我们对民营企业家的歧视,包括民营企业家的地位,这一页翻过去了。
此事标志着:
正义尽管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企业家精神将会继续发扬光大,营商环境将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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