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募投项目的方式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不新鲜。虽然上市公司要想变更募投项目需要走一些程序,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从来不缺变更项目的理由。
对于这种现象,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原则上,证监会并不鼓励上市公司将项目募集资金直接变更补充为公司流动性资金,对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等内容,公司都需进行明确规定,若募投项目有变,上市公司应该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边晓瑜认为,对于上市公司随便找个项目募集资金后又取消来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的,需要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取消原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详细计划及其影响等方面都得作出明确公告。“这种圈钱行为的出现不可能完全杜绝,只能从完善立法、加强监管等方面来尽可能避免出现这种圈钱行为。”
事实上,浏览近几年上市公司发布的增发预案可见,现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已经不满足于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圈钱”了,而是变本加厉的直接在募投项目中加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了。
而随着“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登堂入室成为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同时,上市公司在申请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额度开始渐渐由少增多。参考维格娜丝IPO募投项目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来看,已经占到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六成之多,已经超过公司给出的其它募投项目所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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