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三: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突出表现在资金短缺、融资难贷款难。”李毅中说。
对于缓解融资难问题,意见提出诸多可操作的做法。比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
朱宏任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过去主要由少数大银行来执行,将来应该由各种小银行以及各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在改革中推动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来共同推动,要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创造更多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机构,并鼓励民间资本接过投资“接力棒”。
意见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李毅中认为,大银行解决大企业的问题,小企业贷款就应该由小银行做。如果让分层次的银行机构都充分发挥作用,中小企业贷款难包括信用方面的困难也会比较容易解决。“我曾经看见一个农民从温州的村镇银行贷了5000元款,一个大银行是不会做这样的业务的,风险大,成本高,所以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必须实行差异化监管。”
意见还提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如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
“除中小企业贷款、间接融资的道路外,我国在探索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方面也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据朱宏任介绍,最近北京、深圳、大连等省市都已经成功发行了中小企业的集合债券,发行总额达到了18.2亿元,并将选择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开展区域性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引导其为中小企业的产权、物权、股权、债权等交易提供服务。下一步还将通过税收优惠、财政支持,创投引导资金等多种形式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投企业,鼓励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
亮点四: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
意见提出,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等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项重要措施,因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本身风险就比较大,只有完善的担保体系才能有助于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李毅中说,“在我们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过程中,我们现在也往往碰到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担保不足的问题。”
实际上,早在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就已经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到2008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有4300多家,累计为70多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1.75万亿元贷款的担保。
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询服务。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
朱宏任透露,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继续给予3年营业税减免,继续推进有条件的省市开展中小企业的信用再担保试点,不断健全信用增级和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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