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三联集团和三联商社这对曾经的“父子”终于坐到了法院的审判庭里。昨天下午一点半,三联商社与三联集团关于“三联”商标的纠纷案在济南中级法院开庭,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对商标的归属各执一词,法院表示将进行案件调查,下次开庭时间没有确定。
原告方三联商社昨天表示,前大股东三联集团在2003年收购公司的前身郑百文时曾做出过承诺并签署合同,许可三联商社在家电零售领域无偿使用“三联”商标,并承诺自己不再以任何方式从事家电零售业务。这一承诺和合同至今仍应有效,因此三联商标应归三联商社独家使用。但被告方三联集团则表示,这些承诺和合同应该是基于三联集团是三联商社大股东而存在的,去年初开始国美旗下的龙脊岛公司已经取代其成为三联商社大股东,因此这些承诺也应该视为失效。
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国美集团副总裁、三联商社副董事长孙一丁。他告诉记者,商标问题是当年三联集团为收购郑百文向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的重要承诺,也是其实施收购的条件之一。他同时希望有关证券监管部门关注这桩官司,以利于三联商社早日恢复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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