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企业、非上市公众公司、境内注册境外上市公司即将在新三板迎来新的融资工具。昨日,新三板优先股业务指引正式发布。在业内人士看来,新三板优先股不但会起到提振信心激活交投的作用,它更为广泛的发行主体,更为灵活的规则设计将会给新三板以及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的可能性。
优先股细则出炉
昨日,股转系统的一则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的公告在新三板市场激起了层层浪花,本因交投低迷而略显沉寂的市场再度活跃起来。
虽然A股已经有多家上市银行尝试了优先股发行,但这一融资工具对于新三板来说仍是个新鲜事物。作为一种在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优先股持有人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权利,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会受到限制。
根据新三板发布的优先股业务指引,新三板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上市公众公司以及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均可在新三板发布优先股。与主板市场不同的是,新三板挂牌企业发行优先股的门槛并不高,只要满足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新三板优先股采取备案制,股东人数合计不超过200人的挂牌企业发行优先股,需要在验资完成后的10个转让日内,编制和报送备案材料,向股转系统进行备案。而如果挂牌企业股东人数合计超过200人,或者非上市公众公司以及境内注册境外上市的企业发行优先股的,则需要报证监会审核。
目前,新三板优先股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但由于优先股的转让涉及系统开发、测试以及市场参与各方的技术衔接,新三板尚不能为优先股提供转让服务。
第一股落地尚需时日
在股转系统官网中,新三板表示,业务指引发布后,发行人可按相关规定发行优先股。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新三板优先股第一股的落地尚需时日。
在答记者问中,新三板曾就适合发布优先股的企业进行说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资金需求量较大、现金流稳定的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补充低成本的长期资金;另外,创业期、成长初期的公司,股票估值较低,通过发行优先股,可在不稀释控制权的情况下融资;最后,进行并购重组的公司,也可以发行优先股作为收购资产或换股的支付工具。
在北京新鼎荣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驰看来,优先股第一股的落地尚需时日。“优先股兼具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双重属性,融资企业需要以现金方式向股东支付股息,对公司的现金流要求非常高,它的融资成本是高于股权融资的。虽然新三板优先股的门槛看似很低,适合采取发行优先股的企业范围也很广,但就新三板挂牌企业目前的规模来讲,适合优先股融资的企业并不多,齐鲁银行有望成为吃螃蟹的挂牌企业。”张驰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另外,张驰还称,虽然已经发布业务指引,但发行优先股的业务细则尚未出台,申请材料的模板、报送等流程还需进一步细化,加之优先股的转让系统尚未搭建完成,挂牌企业短期内发行优先股的可能性并不大。
有望活跃新三板市场交易
对投资者来说,新三板业务指引来得似乎有些迟。2014年11月,股转系统官网就曾发布过《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但在今年2月发布了证券编码规则的公告后,便再无相关政策出台。等待7个多月后,新三板终于迎来了这一利好政策。
在申万宏源分析师看来,优先股作为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丰富了新三板的融资工具和投资工具,它灵活的设计,给融资主体和投资者都提供了更多选择。此外,它还有利于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活动的更顺利开展,优先股会成为新三板公司之间以及与其他企业之间开展并购和资产重组的支付工具。
而安信证券分析师诸海滨也曾公开表示,优先股的推出不但会吸引非上市金融企业挂牌融资,还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新三板合格投资者的范围。
但张驰认为,优先股业务指引的出台,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张驰表示,“自年初以来,新三板就给了市场包括分层、集合竞价、优先股在内的各种利好,但迟迟不见推出,低迷的行情下,优先股政策的落地将在很大程度上刺激投资者的信心,短期内或将引起新一轮的行情,预测近几日新三板的日成交量有望突破10亿元”。
而企巢新三板学院院长程晓明则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新三板的流动性仍需要交易制度的改革。“优先股给投资人一个保底分红,企业发优先股会面临分红的压力,这会影响公司对于创新的支出,新三板的主要目的是支持企业创新,创新还需要普通股的支持,不反对优先股的推出,但不能让优先股耽误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改革。”
境内注册境外上市公司引关注
境内注册境外上市公司也是新三板优先股的发行主体之一,该类企业的入围,引起了市场人士的广泛关注。
一位TMT行业分析师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允许境内注册境外上市公司在新三板发行优先股,将为很多在海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提供新的融资途径,优先股为它们在国内进行股权融资提供了可能性。另外,也使得国内的投资者得以接触到这些优秀的境外上市企业。
申万宏源分析师表示,这预示着境内注册的境外上市公司也有可能成为新三板的挂牌主体。另外,这类公司与国际接轨的更为完整的信息披露将带动新三板优先股整体风险水平下降,也将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参与到新三板中来。
北京商报记者 马元月 姜鑫/文 胡潇/制表
发行后优先股转让程序一览
1.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人民币,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2.新三板接受优先股转让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11:30、13:00-15:00。
3.优先股的申报方式:定价申报、成交确认申报。
4.每个转让日的9:30-11:30、13:00-15:00为优先股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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