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鼓励小微企业上市挂牌交易
出台多项政策扶持小微企业 引导各类基金对其进行投资
大众创业众人关心,小微企业自然是绕不开的话题。记者昨日从河北省扶持小微企业新闻发布会获悉,日前我省出台《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小微企业降费工作方案》两项政策,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创办者在创业路上更加顺畅。
□本报记者 赵晓华
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我省将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增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吸纳和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能力,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互联网+”行动。支持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小型微型企业产业园和小型微型企业孵化器。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对带动小型微型企业达到一定数量,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成效显著的,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科技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解读:该《意见》加大了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大力提升小企业创业基地吸纳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支持建立小微企业产业园和孵化器,推动建立京津冀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扶持示范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示范产业孵化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一定补贴。
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
记者还从《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获悉,指导小型微型企业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可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因化解过剩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涉及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给予创业者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解读:在劳动用工方面,我省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为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提供招聘、培训服务。
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
《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我省将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公开和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提供有效服务。
解读:在公共服务方面,提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更多的公共服务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加大税收政策落实力度,采取“送政策上门”、优化税收流程、加强考核监督等有力措施,确保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到位。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
引导各类基金投资小微企业
我省还将引导各类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支持省内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发展,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逐步扩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组织实施“苗圃”、“雏鹰”、“科技小巨人”三项工程,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搭建国家各类基金与小型微型企业对接平台,大力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我省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
解读:《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我省对小微企业在资本上进行了支持。提出鼓励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交易。支持省内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发展,不断壮大投资基金实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并积极搭建国家各类基金与小型微型企业对接平台。
记者注意到,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将创业者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贴息贷款。
我省还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和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交易。组织开展债券融资,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我省还将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县域及以下增设机构网点,设立小微支行、社区支行等特色支行。
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而《河北省小微企业降费工作方案》则提出,我省将在省市县三级开展小微企业降费工作,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最大限度为小微企业降费减负。到2017年底,力争使我省成为全国小微企业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我省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以收费项目清单为依据,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宜取消、合并的,采取缓征、降低收费标准、财政代缴、减免地方留成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为小微企业降费减负。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缔清单之外的乱收费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解读:今后,我省将制定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清单,规范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协(学、商)会收费,坚决整治“红顶中介”问题。我省还将进一步规范协(学、商)会对小微企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清理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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