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备受关注的养老体系改革方案有了最新进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委将于近日与多套养老方案的设计者们碰头,就相关问题进行内部研讨。
备受关注的养老体系改革方案有了最新进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委将于近日与多套养老方案的设计者们碰头,就相关问题进行内部研讨。
“目前我们已经接到了人保部的开会通知,会上将拿出几套养老方案进行讨论,而且每套方案都有主要评论人,但清华养老方案由于时机尚不成熟暂不在讨论范围之内。”10月9日,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悉,本次会议讨论的议题是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其中,对企业费率的征缴、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替代率等问题的讨论将不可避免。
本报记者采访获悉,此次会议讨论的方案大部分来自中国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相关学术研究团队于7月底上交给人保部的方案。同时,人保部也将力争在年内向国务院提交部门方案。
清华养老方案暂被搁置
“清华养老方案涉及的是国民基础养老金,也就是全国大整合,从城市到农民的国民待遇和政府责任都界定清楚,在享受养老待遇上没有了身份上的区别。但媒体的关注点大都一味地停留在延迟退休上,这也增加了方案实施的难度。”杨燕绥解释道。她认为,养老问题不能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既然要合并多轨制,就要有一个合并多轨的正常轨道,将政府责任和个人账户的市场责任分开,一味调低就高,只能使得政府的财政责任永远往上涨,缺乏持续性。“但这个问题短期内很难解决,以此为基础的清华方案也就暂不做讨论。”杨燕绥说。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清华养老方案确实是被暂时搁置了,而此消息记者在人保部也得到了证实。
“针对众多养老方案,部分媒体说延迟退休年龄已达成共识,那是不可能的。”10月10日,一位接近人保部的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延迟退休影响面非常大,当前中国并不具备延迟退休年龄的条件,此次会议不涉及相关内容。
众所周知,延迟退休的前提是实行大并轨,而大并轨影响最大的是政府公共部门的利益,而延迟退休的结果是增加工作年限,影响最大的则是企业职工的利益。因此,无论是哪一个群体,都将是一发不可牵,牵之动全身。
缴费年限或做调整
延迟退休方案既然不可行,那么间接实现推迟领取养老金的方式也就成了最好的选择,比如增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就现行制度而言,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每多缴费一年领取时可以多增加一个百分点,但多缴费的激励力度并不足以弥补缴费年龄规定过短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同时,部分参保者缴费满15年之后就不再缴费,这也增加了政府的支付压力。
“养老金的替代率不能低于缴费工资的50%,这已经是最低标准了,但我们又不可能拿一半的工资来进行缴费,所以,只能增加缴费年限,此问题在这次会议上一定会有所涉及。”10月9日,一位将参加月中内部研讨会议的专家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说,一般来讲,养老保险的缴纳应是工作时候缴两年,退休以后领一年,也就是说,如果退休后的预期寿命是15年,那么就应缴费30年。
据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微博)介绍,按照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维持退休前现有的生活水平,如果达到60%-70%,即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而人保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测算,2011年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2.9%,低于国际警戒线。
简单点说,就是退休后我们的养老金还不到退休前工资的一半。
而在众多专家眼里,相较延迟退休而言,将养老待遇同缴费年限紧密捆绑、最终实现推迟领取养老金,此方案的实施难度相对较小,却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虽然国家规定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小。”10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增加缴费年限应形成一种激励机制而非强制,缴费多的人理应多受益。
本报记者采访获悉,增加缴费年限虽是本次会议不可回避的议题,但具体延长多长时间、何时领取养老金等细化的内容均需进一步讨论,暂无定论。
除此之外,上述与会专家表示,此次会议还将就增加企业缴费问题进行讨论。但他担心,一旦再增加企业的缴费水平,企业的负担将会进一步加剧,应该5个人完成的工作量,最终只能聘请两个,这不光是简单影响就业,而且是挤出就业,这不光对养老金的发展不利,对整个经济的发展都有影响,无异于杀鸡取卵。
上述与会专家明确表示,不管方案是否成熟和长远,主管部门在明年“两会”召开之前终将拿出一个方案,因此,年底前应会有个方向性的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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