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近东在两会期间建言:“为了培养健康、规范、有序的电子商务产业,急需将电子商务的发展纳入现有法律管理范畴,执法到位、规范发展,营造守法诚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张近东的提案引发了不小争议,不仅网店店主和消费者对征税反感,业内共知,提案中所涉“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假冒产品充斥”这几个现象一直是淘宝被广为诟病的痛点,而苏宁易购与淘宝之间的竞争关系,更让人不得不联想到“以公谋私”这个词。
真的如此吗?笔者不这么认为。电商征税问题并非张近东首提,资料显示,中国电子商务零售交易以年均高于40%增速发展,2012年交易总规模已达1.2万亿,占据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7%。然而现实情况是,电商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大量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存在着严重的监管缺失、执法缺位现象。马云就曾透露,淘宝中94%的卖家不在征税之列,这些成了淘宝主体市场。
电子商务虽然是一种数字化的商品交易,但它仍然具有商品交易的基本特征。因此,按照税法公平原则的要求,它和传统的贸易应该适用相同的税法,负担相同的税收。从这一点来说,张近东所提出的向电商征税并没有错。
目前来看,单靠电商自律进行市场规范并不靠谱。毕竟中国的电商起步时间较短,对秩序与规则的认识仍处在“摸石头”阶段,没有人知道“应该怎样”“可能怎样”。现实中,电商利用自身优势,大宣传、虚假促销的行为并不罕见。调查显示,消费者对于电商企业的价格透明度非常看重,各种“虚假价格战”不仅极大地损害了电商的品牌公信力,也严重降低了用户购物体验满意度。
但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征税并不是管理的全部,职能部门对电商要通过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把电子商务纳入到整个市场经济的监管体系。就像淘宝回应中所称:“我们不反对征税,但我们也关心,征税后能为这个群体做些什么,能为这些年轻人做些什么,对未来做些什么。”
这已不单纯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而是事关市场公平和整个电商生态的健康发展,只有全行业做大做强了,每个电商的生存空间才会被扩展,因此,仅仅把张近东的建言理解为打压竞争对手是不全面的。
本网评论员 张鑫
责任编辑:cpr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