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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国税地税两会后合并 系统内部意见存分歧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3/2/22 8: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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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 章斐然)最近,有传言称地税与国税人员的分流合并工作将于全国“两会”后启动,关于地税与国税拆分合并的话题再次引起关注。

  对此传言,人民网财经记者向多方求证,国地税内部人士对此事持不同看法。基层地税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情,且多认为地税部门有存在必要;而国税部门相关人士则认为,国地税合并的可能性很大,但年内应无变动。

  地方未有动作 一切等待顶层设计

  人民网财经记者从国税总局相关人士处得知,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已开展关于国地税合并的相关调研工作,并表示国地税合并的可能性很大。另有某直辖市分管税务的负责人向人民网财经记者表示,“‘营改增’试点期间暂时都不会动。起码过一年再来谈(合并)这个事。”

  此前有媒体报道,某市地税人员已经开始填写分流意向表。人民网财经记者联线多位地税基层工作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天津、浙江等地的基层员工并未接到任何关于国地税拆分合并的通知,也并未填写过分流意向表。一位基层地税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边动都还没有动”。另一位基层地税工作人员表示,“一切要根据顶层设计来安排。目前没有接到有关通知。”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体改处工作人员对人民网财经记者说,“从来没听说过国地税合并的事情”。他表示,重大机构改革程序上需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机构改编方案,递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然后递交国务院,最后递交全国人大常委决议。

  基层员工称地税部门难取消

  一位在浙江财税系统工作近30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税收征收而言的确没有必要分国地税两套机构,但他个人并不认为地税部门短时间内会被取消、并入国税。

  他形容国税地税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当地2002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向国税部门上缴企业所得税,之前的则向地税部门上缴,而企业所得税又属于中央和地方的分享税种。他说,信息化建设后,上缴的税收由系统自动按分享比例入库,“地方很难再有什么小动作。”因此,相比两套征收班子的费用,对企业来说,一套比两套好。

  但他同时表示,尽管地税部门税务征收的范围有所减少,但费用征收的业务却在扩大,如需代替社保管理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等。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基层地税工作者也持类似观点。他说,一个企业要交的税种很多,几乎所有的企业都要向地税报税。尽管“营改增”试点正在扩大进行,但“营改增”改掉的只是一小部分,基本不影响他们目前的工作。他同时谈到,有传言称到2015年当地将全面完成“营改增”。该工作人员表示,“到时候地税业务萎缩的程度我们还没有预估”,也没有考虑过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

  学界多认为“合并是未来趋势”

  对于“地税与国税合并”,税务领域的学者表示这是长期趋势,“营改增”或许是国地税合并的其中一个助推器。

  “长期来看,不需要这么多人。这些人可以去做别的事。”清华大学财政与税收研究所所长百重恩教授说。他表示,目前“营改增”试点并未触及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的比例,改变的只是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的工作量。他表示,随着“营改增”试点行业和城市范围的扩大,地税部门的工作量确实会相对萎缩。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表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税制要改革,税务机构也要改革,相应的税务人员的工作也理应随之调整。他说,“有些地方政府和地方税务机关的人员对‘营改增’有不同看法,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项改革毕竟会涉及地税局的征税范围、机构职责和人员安排。但是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减轻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负担,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等角度来看,还是应当按照精兵简政的原则合理设置税务机构和安排税务人员。”他强调,“‘营改增’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国经济、税制发展的需要并借鉴外国税制建设的经验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任何地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服从这个大局。”

  他表示,根据发展市场经济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税收不应当再采取“画地为牢”的原始办法。他认为将来的发展趋势很可能是一些税基流动性比较强的主要税种、大的税源划归中央政府,由财政部按照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中央集中的大部分财力合理地分配给各地,即配套改革财政收与支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地方财政收支、机构和人员安排等可能都要随着上述财政收支管理制度的改革而调整。

  

 
 


责任编辑:cpr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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