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财经网讯:河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框架》明确了今年河北省参合农民一般住院补偿的起付线和补偿比,同时要求,各地新农合主管部门必须充分利用基金,保证参合农村居民最大程度受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今年河北省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不低于6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参合农村居民每人280元。筹资标准为参合农村居民每人不低于340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9万元。封顶线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一般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和大病二次补偿等。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另行计算。新农合参加人在异地居住的,在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后,在异地约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加地新农合规定补偿。
按照《框架》规定,河北省参合农民今年一般住院补偿起付线为:乡级:100-150元;县级:300-400元;市级:800-1200元;省级:1500元;省外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000-4000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例为:乡级:85%-90%;县级:70%-80%;市级;60%-68%;省级:55%;省外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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