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陵洋)借壳上市不足一年的廊坊发展(600149)遭遇前身遗留下来的大麻烦。廊坊发展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66名股东向公司提起诉讼,原因是公司借壳的*ST建通曾被证监会认定证券虚假陈述,而借壳上市意味着要承担原有上市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廊坊发展不得不背这个黑锅。
廊坊发展的公告称,近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其主要内容为王琦等65名原告就与我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另一原告庞晓荣已于2012年3月,起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案件中庞晓荣一案已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其余65起案件收到《应诉通知书》,但尚未开庭审理。
廊坊发展称,前述案件是由于公司借壳的*ST建通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资料显示,原*ST建通于2011年1月12日公告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ST建通虚假陈述的违法事实,其中包括隐瞒关联方占用资金、未真实披露关联交易、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等。这一消息传出之后,导致该公司的股票跳水,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公告中称,庞晓荣、王琦等66名原告已分别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违法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索赔金额合计约4553万元。此次原告股东的名单中,除了个人投资者外,还有4家来自广州的法人,其中广州市天河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廊坊发展索赔1001.65万元,是所有原告中索赔金额最高的。
追溯廊坊发展的历史,可谓几经波折。1999年10月,邢台轧锟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上市,后在2004年更名为华夏建通股份有限公司。几经转手后,公司于2011年6月更换大股东为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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