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披露降低道德风险
虽然银行逐渐将代销业务的风险转嫁出去,但这并不意味着风险远离了百姓,缺乏相关监管、风险识别能力低于银行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可能成为下一个风险的聚集地。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国兴介绍,目前第三方理财可以代销的产品种类繁多,包括信托、阳光私募产品、公募基金、VC/PE等,其中仅有代售公募基金需要申请牌照,其他产品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准入资格和监管。因此,随着产品线的不断丰富,第三方理财机构纳入监管范围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据上海一家第三方理财机构客户经理介绍,目前第三方机构多于银行合作,虽然银行禁止销售私募产品,但是如果银行理财经理个人掌握了客户资源,通过“飞单”形式把客户引荐到第三方机构,通过熟人关系,银行外打款,协议风险自担等方式躲避监管的情况也同时存在。
事实上,相对于银行将高收益高风险产品卖给普通百姓而言,通过第三方理财机构销售给风险识别能力较强的高净值客户本无可厚非,但是缺乏监管、信息披露不健全对任何人而言都是一颗“定时炸弹”。
毛恩知表示,加强信息披露无疑是重得信任的第一步。严格的信息披露有两个好处:一方面让投资者看到每笔资金运用和收益回收,消除投资者对理财产品即是“庞氏骗局”的误解;另一方面,当投资出现问题时,让投资者及时了解问题所在以及处理办法,降低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投资效果的期望,防止其期望与投资效果落差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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