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私自拆借事项,独董称“事前未讨论,事后不知情”,以至“无法表述意见”
如果没有北大荒26日和28日接连两则公告,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的状况也许永远不为人知。在这两则公告中,先后暴露出公司未经董事会审议即私自拆借3亿元给子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及在2011年年底和2012年年初5个月的时间里,公司累计向公司以外的房地产公司拆借近10亿元的资金,且经核查,存在2.35亿元拆借资金还款逾期的可能。
而对于这一切,公司两位独董称无论是拆借资金给自家子公司投资房地产,还是给其它房地产公司拆借资金,都未经过董事会审议,毫不知情。
此外,和拆借资金出现逾期一起公告的,还有北大荒尚未发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而从这项公告中则可以发现,追溯至2001年的承诺事项,北大荒至今都未履行完毕。
绕道董事会拆借投房产
26日,北大荒发布三季报,同时公示了董事会的决议公告,而在这次的董事会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提供资金的议案中,两位独董选择弃权。
北大荒称,北大荒鑫都和另一公司合作开发上述房产项目,而至目前,上市公司北大荒累计向该项目拆借资金3.02亿元,合作方累计投入2.7亿元,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上市公司拟再向该项目拆借2000万元。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独董朱小平和李一军对继续拆借的议案双双弃权,对于弃权的理由,朱小平称“总的原则是对房地产企业拆借资金我反对,前3个亿是在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现要拆借2千万又是为了解救前期投入资金的安全”,这让朱小平“左右为难,只好投弃权”。而另一独董李一军的弃权理由也同样是“未经董事会讨论,对情况不清楚”。
两位独董的“左右为难”显然尚未结束。28晚间,北大荒再发一则公告,称公司在此前累计向公司以外的房地产公司拆借资金约9.8亿元,而本应于12月31日前收回拆借资金3.23元,经核查,存在2.35亿还款逾期的可能,逾期借款分布于3家公司中。
承诺事项一拖12年
除了绕过董事会私自拆借资金,北大荒的承诺事项履行几乎是12年如一日。公司在IPO,收购北大荒米业、纸业和兴建麦芽公司,发行可转债中,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曾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此后的2003年和2007年,也分别作出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但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时至今日“所作的承诺持续有效并正在履行”。
对于北大荒拆借资金和同业竞争承诺等事项,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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