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金新农(002548.SZ)发布了针对中国资本证券网报道的澄清公告。
该澄清公告最终证实了光明分局的处罚,而非金新农董秘翟卫兵坚称的“没这回事”。且,上述澄清公告存在回避自身责任的问题。
9月26日,翟卫兵表示,金新农所发布的澄清公告是经保荐机构和保代的核实。
最具黑色幽默的是,金新农招股书中所声称获得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名牌与市场专家委员会颁发的“辉煌60年·中国饲料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奖,然而该机构的负责人解艾兰主任9月26日却明确表示,该组织从未给饲料行业的企业颁过奖项。
公告避重就轻?
企业甘愿受罚?
9月25日,金新农发布澄清公告,而该份公告的表述却存在矛盾之处。
澄清公告显示“…中国资本证券网以《金新农曾因虚假宣传遭处罚,董秘坚称”没这回事“》的标题报道:公司IPO招股说明书中所提到的”中国农机学会机械化养猪协会“(以下简称”养猪协会“)不存在…”。
然而,中国资本证券网于9月24日在《金新农曾因虚假宣传遭处罚董秘坚称“没这回事”》文中仅指出,金新农获得中国机械化养猪协会授予的“全国同行推荐产品”和“养猪行业质量放心产品”称号,实际上中国机械化养猪协会并不存在,且不属于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同时,金新农所获得的中国农机学会机械化养猪协会向金新农授予了“养猪行业质量信得过产品”和“全国同行推荐的优质产品”称号,而中国农机学会机械化养猪协会仅是中国农机学会的二级机构,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二级机构不具备评选资格。
除了上述表述矛盾,金新农还存在两处澄而不清的地方。
其一,金新农表示,至于该养猪协会是否在民政机关登记注册,公司没有能力和资质去核实。
而根据一般常识,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批准成立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便可以查询到我国境内所有依法成立和注册的组织机构。
其二,金新农声称,公司在IPO招股书中如实披露,不存在虚假宣传,且受光明分局处罚的原因是与投诉人多次调解后放弃申诉。
而从投资者提供的光明分局回复函得知,光明分局确实给出了金新农涉嫌虚假宣传为属实的结果。
获奖事件继续发酵
遭颁发机构否认
自投资者对金新农获奖投来质疑声之后,随着进一步的抽丝剥茧,中国资本证券网得知金新农另外一奖项也存在问题。
招股书显示,金新农通篇共5次提及公司2009年获得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名牌与市场专家委员会颁发的“辉煌60年·中国饲料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奖。
为此,9月26日中国资本证券网联系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名牌与市场专家委员会的负责人解艾兰主任,其表示对饲料行业并不熟悉,该组织也从未给任何饲料企业颁发过任何奖项。
众所周知,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于品牌价值的提升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甚至被提升至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层面。
有投资者表示,现在企业诚信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很严峻,金新农之所以对各种奖项感兴趣,或是名利驱使。
对此奖项情况,翟卫兵未予正面回应。
澄清经保荐审核
光大证券督导不尽职?
无独有偶,翟卫兵于9月26日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公司所发布的澄清公告是经保荐机构和保代的核实。
资料显示,金新农上市之时,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税昊峰、张奇英。
由此,金新农遭到光明分局处罚,而澄清中仍表示公司在IPO招股书中如实披露,不存在虚假宣传,且澄清公告既然经过光大证券的审核,又是如何通过审核,又是否发表保荐意见?
9月26日,光大证券保代张奇英告诉中国资本证券网,其出差刚回来,金新农的项目主要由税昊峰负责,她会联系税昊峰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解释该问题。然而,截至发稿,中国资本证券网仍未得到税昊峰的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4.2条、4.6条和17.5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保荐人应当督导发行人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向本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一)通报批评;(二)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本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金新农于2011年2月18日上市交易,显然仍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对于金新农IPO之时存在的涉嫌虚假宣传问题,光大证券及保代税昊峰、张奇英对此是否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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