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的隐性福利
它可以是一块普通的香皂,也可以是北京闹市区的一套住房;
它可以是“留住人才的法宝”,也可以是“赤裸裸的腐败”;
它常常不合理地存在着,你却不能简单地否定它——
“‘空饷’,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维护这个体系(官员体系)稳定的一种隐性福利。”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北省武穴市教育局让30个年龄在50岁以上的干部“退居二线”吃空饷,以便把职位腾出来,为年轻一点的公务员留出“发展空间”。
针对这一现象,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者梅赐琪如是说。
当然,并非所有的“吃空饷”现象都是为了维护官员体系的稳定。
今年以来,各地“吃空饷”被曝光事件屡见不鲜。
1月,山西省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之女被曝光:5年累计“吃空饷”10万元。
2月,还在上学的山西省长子县教育局局长李某之子,入编为当地一所中学的正式教职工。
4月,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针对当地发生的数起国家工作人员“带薪坐牢”现象开展专项调查,发现近三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刑的61人中,有32人的工资没有变动。
6月,江西省武宁县清理出各类“吃空饷”人员85名。
截至7月底,陕西省榆林市半年内已清理纠正“吃空饷”人员2100多名。
“‘吃空饷’正成为财政资金流失的黑洞。”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指出:“吃空饷”是公共权力的滥用,是一种变了形式的比较严重的腐败。
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隐性福利”,近年来屡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每一次都会引起广泛的关注或质疑。如:位于北京闹市区、仅为市场价1/8的央企福利房,每月倒给500元话费的内部手机号,每年获财政补贴数千万元的机关幼儿园等。而最近的一个例子,则是审计署披露的:2011年,中科院以项目名义给在编职工发放近亿元福利。
何谓福利?
福利的规范名称为职业福利。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在《职业福利概论》一书中,给职业福利下了一个定义:职业福利是企业(单位)基于雇佣关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引导下,以企业(单位)自身的支付能力为依托,向员工提供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和延期支付形式为主的补充性报酬与服务。
一位匿名的福利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职业福利范围很广泛,可分为法定福利和企业(单位)自主福利两类。法定福利是依法建立的,任何就业单位和职工都要参加,比如“五险一金”;自主福利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员工福利”,是企业(单位)自愿为员工提供的,国家并未立法强制执行,如年终奖、补充住房津贴、教育培训等。
具体包括职业养老金、健康医疗保障、住房援助等具有补充保障性质的核心项目,以及各种补贴、教育培训、福利设施等多样性的福利计划。比如带薪休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是法律规定的职工福利。
何谓隐性福利?
在上述福利专家看来,隐性福利是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一些基于职业便利的优惠福利措施。比如航空公司的员工可以买到便宜机票;好学校教师把子女安排在本校上学等。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则认为,隐性福利是指某些部门、单位在政策、制度之外发放的各种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益。除了制度内的福利,哪怕是单位发给员工的大米、肥皂、抽纸等日常用品,都算是隐性福利。甚至有些制度内的福利,如果发放额度超过了发放标准,也算是隐性福利。比如交通补贴,“本来应该发600元的,最后发了3000元,超出标准的2400元,也算是隐性福利。”
对一般的企业来说,国家鼓励它们给员工多发福利。但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隐性福利每次曝光,都会引来公众的质疑。
上述福利专家认为,深层次原因主要是隐性福利所造成的社会不公。“哪个单位不想给自己的职工增加福利?只要不伤害其他社会成员利益、不触犯法律就行。”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则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隐性福利”实际上应该算作“灰色收入”,但“灰色收入”不全是隐性福利,比如回扣。
提高福利待遇,绝对是值得每一个人尽情歌颂的好事。但许多时候,它却暧昧地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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