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5日报道的《版权费之争,河北多家KTV场所被告上法庭》一事,近日终于有了定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石家庄市桥东区哆来咪练歌城与石家庄市裕华区五月天歌厅两家娱乐场所,因侵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权力范围内的5首音乐作品的放映权,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
《月亮之上》等五首歌曲将在哆来咪等部分场所“消失”
记者从当事人方面获悉,此案主要针对哆来咪和五月天歌城未经音集协许可,在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了《白发亲娘》、《我的祖国》、《我的士兵兄弟》、《半个月亮爬上来》、《月亮之上》等五首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对5首音乐作品享有的放映权。
据悉,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分别是五首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并于2008年、2009年与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等相关著作权益授权委托给音集协管理。
记者获悉,音著协委托河北天人合文化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天合)在河北省为音乐使用者提供授权服务,提供著作权使用费的收取和交付服务,所收取的版权费用标准为8.6元/包房/天。不过,在河北天合公司向KTV经营场所收取版权费过程中,哆来咪、五月天等场所经过多次沟通仍拒绝缴纳版权费。今年4月份,音集协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
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里记者看到,法院方面表示,哆来咪、五月天等在未经原告许可、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播放音集协享有放映权的五首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原告对上述作品享有的放映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判决书表示,石家庄桥东哆来咪练歌城支付赔偿音集协损失11500元,赔偿音集协因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3268元;石家庄市裕华区五月天歌厅赔偿音集协损失25000元,赔偿音集协因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3273元。
音乐音像著作权保护行动将在我省大范围展开
“事实上,KTV版权费的收取工作从2008年就已开始,但是进程却一直很缓慢。”河北天人合文化有限公司负责人李节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许多卡拉OK经营场所已经习惯享用“免费午餐”,因此突然提出要收取相应版权费时,部分场所经营者还难以接受,甚至表示抵制。
而对于此次判决,音集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诉讼只是起诉了场所5首歌曲,目的是警示场所应该主动缴纳卡拉OK版权费,促使其回到协商缴纳版权费的途径上来。鉴于两场所至今仍未缴纳卡拉OK版权费,音集协已委托律所再次起诉两场所,本次起诉歌曲数量为80首,要求其赔偿24万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1万余元,共25万余元。“如果第二次诉讼判决后,两场所仍不交费,音集协将继续增大诉讼歌曲量,直到场所缴纳卡拉OK版权费,或者其不再使用卡拉OK曲库为止。”李节阳介绍说,在一个规模化的卡拉OK场所,卡拉OK曲库中的歌曲数量超过6万首。如果相关场所不交纳版权使用费,按照已有的判例,仅一首歌曲的费用,最高能达到2万元左右。这样算下来,没有几家娱乐场所能够承受得起。
此外,记者还获悉,音集协已经向河北省版权局投诉了多家场所,版权局也已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而除桥东区哆来咪练歌城与裕华区五月天歌厅外,音集协诉石家庄市桥西区星光大道歌厅,诉石家庄市裕华区钱隆娱乐城等案件也将于近日开庭。“卡拉OK版权费收取之后,音著协等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开展对酒店大堂、咖啡厅、西餐厅等相关场所使用音乐进行收费。”李节阳说。
KTV是否涨价暂无定论
不过,对于KTV版权费的收取方式,有关人员表示,按照包房数量计算费用并不科学,而应该采取点播付费的方式,对歌曲点击率进行统计,采取精确计次、点播付费的收费方法,点播越多缴费越多,词曲作者也可按照点播比例拿报酬。
对此,李节阳解释说:“按国家版权局的公告,目前只能按包间收费。因为,如果按点播率计算,会涉及一个切歌的问题,如果消费者点播了却切换掉该怎么统计?此外,如果更换方便统计的系统,将会大幅增加娱乐场所的经营成本,可能更增加经营场所的负担。”
而卡拉OK经营场所交纳版权使用费后,是否会将增加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一位KTV经营者表示,从目前形势看,市场行情暂时不会有太大变化,涨价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但后期如何,还要由场所的经营能力和市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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