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薇)日前,省发改委增设“央企服务办公室”,负责对央企的招商和服务。这是继去年11月,河北省与央企达成6000亿元的框架合作协议后的又一招商央企动作。
据了解,目前该办公室的人员编制已得到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只是人员尚未完全到位。
招商央企,正在成为地方推动投资增长的新渠道。综合国内媒体报道,自2008年以来,已有十多个省份组织大规模央企对接会,河北省就是其中之一。
去年11月25日,百家央企走进河北战略合作恳谈会在石家庄举行。在这次恳谈会上,省政府分别与26家央企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有关部门、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分别与15家央企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意向总投资约6700亿元——— 这是“十一五”期间央企在河北实际投资额的3倍以上。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央企在河北投资2100多亿元,涉及能源、石化、装备、信息技术等诸多领域。截至去年年底,在河北投资的央企约40家。
据河北省国资委人士介绍,截至2010年底,该委与央企已开展合作项目37个,项目总投资1149亿元。在去年11月的恳谈会上,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与央企签署合作协议9个,项目总投资301亿元;有合作意向15个,意向总投资约800亿元。
与此同时,如何使恳谈会期间形成的6700亿元合作意向落实为实际成果是下一步工作重点。
据了解,我省此次建立央企服务办公室,其目的即是加强本地对央企的招商与服务力度。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的有关政策;负责与央企及其总部的沟通联系,建立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有关服务事项,共同做好服务央企工作;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参与协调央企与地方企业的合作和重组工作,促进重大项目落地。
为加强与央企的对接,河南省的一些地市、县级政府从去年开始纷纷设立对接央企的常设机构。安徽省则专门出台了《安徽省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成果考核办法》,对各个地级市及负责对接部门的工作成果进行打分考核。
央企是全国企业的旗舰、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居主导地位,在技术、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目前,我省与央企深化合作面临着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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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央企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需要向国资委报送申请核准非主业投资的请示,对非主业投资项目的有关决策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调查等相关文件,项目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报告及其他必要材料。国资委将主要从非主业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对企业发展战略和主业发展的影响程度、企业投资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予以审核。《办法》还特别提出,国资委将指导中央企业之间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国资委表示,目前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仍处在初级阶段,境外投资为企业战略服务的意识不强,投资项目前期研究不够深入,投资风险控制能力和利用全球资本市场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制定和发布《办法》,就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管,确保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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