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企业“走出去”的意愿和能力不断上升,但困难挑战也日益增多
●截至去年底,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在全球178个国家(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8万家,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220亿美元
●与欧美海外企业处于高端,多为高科技、投资银行等运营商相比,我国“走出去”企业大多仍处于中低端行业,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主营业务不突出,缺乏核心竞争力
新年伊始,中国企业发起一连串重磅海外收购:山东重工3.74亿欧元获得全球豪华游艇巨头意大利法拉帝集团75%的控股权;三一重工3.24亿欧元收购德国普茨迈斯特;广西柳工斥资3.35亿元人民币收购波兰企业HSW的工程机械事业部;国家电网以3.87亿欧元收购葡萄牙国家能源网公司25%的股份……
与此同时,中资公司员工在苏丹和埃及先后遭遇绑架事件。在“走出去”过程中,我国企业如何防范层出不穷的新挑战、新困难?
“中国制造”在海外已逐步树立中高端形象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南非约翰内斯堡的海信南非发展有限公司,看到其在当地生产的最新款3D电视已成功打入南非高端市场。“以LED产品为例,近几个月海信在南非所占市场份额约为24%,仅次于三星,排在第二位。”海信南非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说,“中国制造”在海外不再仅仅是物美价廉的代名词,已经逐步树立自身的中高端形象。
多年来,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迈出了坚实步伐,业务规模发展迅速。2011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的339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直接投资600.7亿美元,同比增长1.8%。截至2011年底,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在全球178个国家(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8万家,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220亿美元。
对外投资合作方式日益丰富,由单个项目建设逐步向区域化、集群式模式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形成对外投资的规模效应。跨国并购成为对外投资新亮点,2006至2010年间,非金融类跨国并购投资额年均增长21%。对外承包工程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以投融资为先导的特许经营方式逐渐增多。“信贷、工程、资源”等一揽子合作模式,带动了对外承包工程与对外投资及资源开发的协调发展。
多年来,我国企业通过开展属地化经营,培养大批当地人才,促进东道国产业升级和自主发展能力。中国投资不仅带去了资金、技术,还增加了当地就业和税收,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例如,自2004年拓展希腊市场以来,华为公司在希腊雇用了120多名本地员工,创造间接就业机会超过500个,累计纳税超过2747万美元。
企业跨国经营意愿和能力不断上升,困难挑战日益增多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面临深刻调整,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企业跨国经营意愿和能力不断上升,“走出去”总体面临更加有利的国内外环境,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日益增多。
经过30年的发展,国际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调整,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的比重快速上升。一些国家为维持现有格局和既得利益,对来自中国的投资始终存有戒心,对来自我国的直接投资设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强化对我企业并购其企业的审查,特别是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阻力明显加大。
与此同时,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水平偏低,企业的跨国经营水平总体不高,国际化经验不足,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与欧美海外企业处于高端,多为高科技、投资银行等运营商相比,我国“走出去”企业大多仍处于中低端行业,多数是传统的承建商,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主营业务不突出,缺乏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尚缺乏一大批能够帮助企业顺利“走出去”的中介组织,在法律、财务、税收、金融、担保、信息、人才、知识产权鉴定和认证、国际商业和投资情报、资信调查、项目评估等领域提供的专业服务严重不足。
当前,国际利益格局复杂多变,各种安全因素相互交织,“走出去”企业面临的境外安全风险越来越大,从地震、暴风雪等“天灾”,到政局动荡、政治制裁、投资“潜规则”等“人祸”,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管理制度还不能适应“走出去”快速发展的需要。
战略规划和服务保障要跟得上
“到一个新的市场发展,合规是前提。金融机构要主动合规,把市场要求变为内在动力。世界各地的监管都有差异,但也有相同之处,要遵守当地监管条例。无论当地国家要求严不严,我们都要严格遵守。”中国银行约翰内斯堡分行负责人说。“走出去”企业要做大做强,首先必须要搞好战略谋划,统筹推进国内和国外业务协调发展。要按照跨国公司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经营,自觉遵守驻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推动和服务“走出去”战略,核心任务是抓好“三个体系建设”。
一是创新政策促进体系。商务部将根据企业需要和实际困难,出台“走出去”的促进政策和规范措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对外投资便利化,计划逐步实现由行政审批制向登记备案制过渡,提高行政效率;大力培育社会中介服务主体,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专业配套服务。
二是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将完善对外投资合作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商务部将充分利用好政府间合作机制,推动解决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中的困难和障碍,拓展合作领域,加快推动投资便利化,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商务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走出去”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向企业发布境外安全风险预警;通过编制境外安全事件案例汇编等形式定期向企业通报境外安全事件情况;构建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加强对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出境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编制《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指导企业完善境外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和流程;指导有关保险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品种多样的保险服务。(本报记者 崔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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