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电价今起每度涨3分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日宣布,从明天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未来居民用电价格调整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并由各地政府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介绍,为控制煤炭价格过快上涨,发展改革委决定2012年度合同发电用煤(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
这位负责人说,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80%的居民户电价不做调整。
我国将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电价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式逐级递增。拟实施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即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序,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第三档电价较大幅度提高。
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设置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发展改革委将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除依法设立的基金外,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自行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必须在2011年底前取消;省级政府已依法设立的,最高征收标准每吨不得超过23元,低于每吨23元的维持现有水平不变,没有设立的不得设立;各地不得区分省内外用煤按不同标准征收基金和收费。
对居民电费支出有何影响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此次调整将对居民电费支出有何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答。
他说,这次全国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价约3分钱,如果按此标准调整居民电价,所有居民家庭电费支出都将增加,但如果实行阶梯电价,用电量不同的居民用户用电负担有所差异。月用电量在第一档以内的居民家庭,电费支出相对减少;月用电量超过一定数量后,用电量越多,增加电费相对越多。
假设某城市实施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是:第一档电量为150度以内,不提价;第二档电量为150-270度,每度电加价5分钱;第三档电量为270度以上,每度电加价0.3元。那么,不同用电量居民电费变化情况为:
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150度,不实行阶梯电价时,每度电平均提高3分钱,每月电费将增加4.5元;若执行阶梯电价,则电费不增加。
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270度,不实行阶梯电价时,每度电平均提高3分钱,每月电费将增加8.1元;若执行阶梯电价,只对150度到270度之间每度电提高5分钱,电费增加6元,相对减少电费2.1元。
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350度,不实行阶梯电价时,每度电平均提高3分钱,每月电费将增加10.5元;若执行阶梯电价,对150度到270度之间每度电提高5分钱、270度到350度之间每度电提高3毛钱,电费增加30元,相对增加电费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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