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暗藏腐败?
更让张马林担心的是,这些质量不过关的桥梁在“源头”上就埋下了坍塌的“种子”。“众所周知,不少地区在桥梁、道路招标过程中当初都有一定的猫腻。”张马林说,“这是除开桥梁坍塌事故本身外,相关部门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实际上,2009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就指出了中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六大问题,其中,招投标问题就占据了两项。
“在这方面,我们有《招投标法》。其中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也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吴俊锋同样表示,“但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潜规则’。”
“目前,最重要的不是猜测,而是如何遏制桥梁倒塌事故的再次发生。”吴俊锋说,“遏制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是一方面,明确责任主体是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如何让有关企业和有关部门在桥梁施工和管理过程中负起应有的责任,真正将普通公民的权益摆在第一位。”
张马林认为,乱象需用“重典”。在一些典型的案例上,相关司法部门应“加大惩处力度”。
媒体则建议,“产权方、交警、交通等部门对三桥安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建立一个几方合署办公的‘危桥应急管理机构’,在三桥的评估和维修方案出台之前,临时承担起三桥的安全维护工作,以避免更大事故发生。”(黄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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