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金融体制改革
尽管货币调控已经微露结构性调整迹象,但如何才能从根本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呢?
“中国的中小企业要发展,必须首先要有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全国工商联政策研究室原主任陈永杰表示。王岐山在上述调研中也强调,要发展与小企业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
事实上,早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工商联就建议,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题,包括允许以民间资本为主要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型金融机构,引导发展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小型金融机构;引导国有商业银行更多地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项目,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比例。
而去年颁布的“新36条”中也明确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但实际上,从银监会近两年颁布的文件来看,对于小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却仍然坚持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民间资本还是不能进入,‘新36条’中的有关政策并没有得到落实。”陈永杰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