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此文的两位作者曾经在其著作《红色资本》中提到,曾经有中国国有企业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进而导致财政部承担了全部债务。白景明对此表示,目前国有企业的经济实力早已今非昔比。
最近公布的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1-5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9088.7亿元,同比增长21.9%;应交税费12420.2亿元,同比增长25%。即使中央管理的五大发电企业1-5月合计利润亦实现盈利。
分析人士表示,《华尔街日报》此文所指的国有企业债务问题,其实是它们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债务,当时的国有企业经营极端困难,根本无力偿还债务,但是,现在的国有企业已经市场化运行成熟,完全具备清偿能力。
“根据国家规定,国有企业贷款由商业银行负责,并不是国家的财政拨款,国有企业在还贷时,也直接把钱交给商业银行,因此,将这笔钱计算在国家债务上是不科学的。”白景明说。
尽管中国目前没有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计算在国家债务内,但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张晓晶表示,自己曾经建议中央政府在统计债务时,把它们也加入其中。
“但根据我的研究,即使加上它们,目前的中国债务规模也超不过GDP的40%。”张晓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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