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王博)“我建议尽快在全国推行医疗纠纷处理引入第三方介入机制。”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卫生局副局长郭淑芹表示:“第三方介入,可以防止医疗纠纷激化,使患者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实现正当诉求,有利于维护医院工作秩序和医务人员的权益。”“多年来,解决医疗纠纷有三种途径:自行协商、行政调解和民事诉讼。因这三条途径都有明显局限性,致使纠纷解决工作时常陷入尴尬。引入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很有必要。”全国大人代表、唐山市第二医院院长张志刚建议:“第三方机构可以叫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隶属于司法系统,保证该机构的中立性。委员会组成可参考保定经验,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保证该机构的权威性。”
全国人大代表、唐山市工人医院内分泌二科主任房辉建议,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必须要经过专门机构的调解,调解不成才能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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