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示:对快递先签字后验货的做法,消费者有权拒绝 本报讯 (记者 王 巍)消费者邮购的商品与商家宣传不符,然而,办理退货手续却被要求先行垫付邮费……日前,市消协受理了这样一起来自南京的消费投诉。针对该类投诉,消协提醒消费者,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的潜规则违规,消费者有权拒绝。
案情回放
异地购物遭遇退货难
南京消费者胡女士于今年7月14日从某电视购物上购买了一款股票机。7月20日,胡女士收到厂家邮寄来的货物,并在邮局的要求下,于验货前付款提货。回家后,胡女士发现收到的股票机款式和电视上看到的款式不相符。她十分着急,急忙与购物公司联系,要求退货。
购物公司售后服务人员与胡女士协商后,同意退货,但要求胡女士本人亲自携带所购买的产品到邮局办理相关退货邮寄手续,需要提前预支相关邮寄费用并等厂家收到货物之后才能给胡女士退款。胡女士表示不同意,随即将此事投诉到了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
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刻与购物公司的售后部门沟通,对胡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市消协工作人员经过与消费者协商,购物公司采取了比较令消费者满意的做法,即通过邮政部门上门退款、收回产品,打消了消费者的顾虑。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