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税收总量大幅度攀升,增幅更是高于GDP增速,而GDP增速又高于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的增长速度,这说明在国民财富的分配过程中,国家借助税收这一杠杆,分得了更多的社会财富。按照“税与公共服务相等值税负才不重”的原则,政府理应在公共服务上投入更多,但实际情况是,虽然最近几年政府加大了民生方面的投入,总体来看,这方面的投入仍相当不足。特别是近年来房价暴涨,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严重不足,至于说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欠债。与此同时,行政管理费占国家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从1978年的4.7%上升到2006年的14%,这说明大量的税收并没有转化为等量的公共服务,这也就是不管有多少人澄清说税负不高也不重,但与公众感受仍然相去甚远的原因所在。
另外,税负高低的中外对比也存在一个比较的口径问题。国际上通常使用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衡量税负水平,这是由于国外大多数国家的政府收入基本上只有税收这一块,而我国有税收占比、财政收入占比以及政府收入占比这三个依次递增的统计口径。此外,那些没有计入但事实上是政府可支配财力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也理应成为“宏观税负”的组成部分,也只有穷尽这些“实际税收收入”,才能在同一基础上进行对比,这正如财税专家李炜光所言,“所以我说他们说的那个‘宏观税负’并非实际价值,就是这个道理,它必然与亿万民众亲身感受到的税收负担所带来的‘税痛’大相径庭。”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