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种情况,是真实买房人交了首付,但还没有到银行办理按揭,也没有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过了一段时间,真实买房人以更高的价格把房子卖了,但由于种种原因,接手人可能是按照原价格跟开发商签约,说不定这个价格比此时此刻的市场价略低。从相关部门的信息库里,显示出的是房价不涨不跌,甚至比前一段时间下跌的信息。但事实上房价是上涨的,甚至有可能是大幅度上涨的。
两种信息,实际上都是被扭曲的,不真实的。而以上两种信息扭曲,只不过是房地产价格信息扭曲的一个侧面和局部。在一个自由交易的市场中,要杜绝开发商的自买自卖行为,几乎是不可能的。要防范房地产价格的信息扭曲,也几乎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在这种情况下,把房价调控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一个主要目标和重要任务,也许是一个与现实相差很远的理想乌托邦而已。因此,楼市调控的重点目标,也许应该重新定位,规定哪些人有权享受廉租房,除此之外,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可供租赁的房屋,确保人人有房住,而不是试图去确保人人买得起房。而且,买得起买不起,往往也是个相对概念。有的人收入、负担完全一样,但其中有的人一辈子买不起房,有的人却买了两套、三套房。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几乎每一种职业、每一个阶层的人群中,这样的例子都俯拾皆是。这跟人们的风险偏好和生活态度及生活方式有关,与买得买不起房的纯经济实力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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