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将派人检测
随后,任先生致电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售后工程师表示:“从标准号与生产日期的不匹配上初步断定爆炸的电池是假货,但可以安排时间到成都确认。”昨日下午,该公司售后服务工程师彭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没有看到爆炸电池,尚不能断定爆炸电池是否是假冒产品。“上午说是假电池,是弄错了新旧国家标准号。任先生的电池上标的是2009年8月以前使用的旧标准号。”彭捷还称,今日上午,成都市南孚销售人员将对自爆电池进行检测。
○难题
质检拒检咋办?
先投诉让消协请他检测
质检部门不接受私人委托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那么消费者还能通过哪些渠道检测电池真假,并进行维权?记者就此采访了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帅林利律师。他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的相关规定,消费者组织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因此,受害者可以通过12315向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由接受投诉的单位(即消费者组织)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质量检测,或者委托相关质检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如果检测出电池为南孚电池生产厂家所产,则需赔偿受害者损失;所检测为假冒产品,受害者可向销售者和假冒产品的生产厂家索赔。
○链接
电池爆炸用户重伤
判南孚赔14.6万元
法制日报报道 2005年3月27日,湖南省株州市民董清明的儿子做小实验时,使用的南孚电池发生爆炸,致其身受重伤,董清明将南孚电池公司告上法庭。三年后,法院判定南孚电池公司赔了14.6万元。
东方金报报道 2009年4月28日,郑州市民杨先生一岁多的孩子咬断一节5号南孚电池,电池立即爆炸,炸伤小孩口腔。家长质疑厂家提醒不够。
三湘都市报报道 2009年11月29日,湖南岳阳徐女士取电子词典中的一对7号南孚电池时,一节电池炸坏电子词典,其父捡起另一节时手被炸伤。
上述事件中,厂方均认为爆炸电池为假电池。
记者 蒋思宇摄影报道 (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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