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一步完善停复牌制度和信息披露工作,强化股价异动对应监管措施。适应提高并购重组质量与效率、防控内幕交易的工作要求,强化分阶段实时披露信息要求,进一步提高并购重组全过程的透明度;增加停复牌制度的灵活性,促使上市公司及早公告、及时停牌,允许有条件延长停牌时间,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异常交易实时监控和处置制度,健全并购重组项目股价异动排查机制和快速立案机制,明确并购重组行政审核与股价异动查处有机联动制度,实行“异动即核查、涉嫌即暂停、违规即中止”的监管措施。
(八)进一步加大中介机构在并购重组中的作用和责任,提高中介执业的效率和质量。推进市场化的并购重组,需要有完善的市场主体自我约束机制。实践中,迫切需要中介机构在提高执业质量,强化责任上下大功夫。一是在制订公开财务顾问执业质量标准,切实发挥中介机构诚信执业、合规把关、持续督导作用的基础上,依据财务顾问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结合并购重组的交易类型、主体规范程度、产业政策等客观标准进行科学划分,构建市场筛选和绩效评价机制,优化行政许可程序,积极探索运用不同审核通道,有条件地逐步减少和淡化行政审核,加大市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效用。二是加强对财务顾问、资产评估、独立审计、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的监管问责措施,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介服务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九)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并购重组行政审批工作。在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工作中,推行标准化、流程化、公开化作业,实现审查条件标准化、客观化,定期向社会公示审核关注意见;审查过程公开化、流程化,适时向社会全程公示审核运转情况;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增强其独立性、专业性和公信力。
(十)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外部环境。认真落实《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中明确的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工商、会计、税收、外资政策的完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
在下一阶段,我们将逐项制订具体操作方案,统筹配套相关规则,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分步实施,为上市公司规范有效地开展并购重组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三、统一认识,健全机制,进一步提高并购重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展望未来,随着并购重组各项市场化机制日益完善,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将进一步活跃,我们的工作和责任也更为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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