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日记本自己记自己
政府每年发给每个公务员一个日记本,公务员必须每天记录公私活动情况,由监督部门审查,若有隐瞒作假,即予处罚。

有位狱警一向奉公守法,但有一次接受一名罪犯的15新元为其买了一包香烟,就被指控犯有贪污罪,被判处1年监禁并罚款15新元,开除公职。新加坡法律规定,对任何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永不再用。

新加坡的公务员置身于严格的法律和纪律的监督之下。如公务员纪律规定,公务员不得参与赌博,不得向与本身职务有关的人借钱,不得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为他人做有报酬的工作,不得接受属下的礼物,甚至不得接受私人宴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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