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为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37%,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
本报8月24日讯(记者王玉亮)根据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今天,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第六期)共计195亿元,其中,河北、上海、深圳、贵州、陕西分别发行48亿元、50亿元、15亿元、38亿元、44亿元。
此次代理发行的地方债期限为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37%,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26日发行结束,8月30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