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国家信息中心委托的XX公司,你有一部XX品牌的轿车,我们想请你到公司来作个问卷调查,有200元油卡相赠。”这是记者最近接到的一个电话,人名、电话、车型、车牌号码一一对上。可以确定,记者的车主信息被倒卖了。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接到过类似的电话。就在最近,8万个温州老板的手机号在网上被要价280元公开出售。据卖家称,他有浙江45万名企业老板的联系方式。经记者取样确认,85%的信息准确无误。
源头:155万车主信息被“裸奔”
7月22日,四川、浙江两名协警因从公安内网上下载车主信息出售给他人,被苍南县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从两协警处买得车主信息又出售给他人的刘美霞,也犯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温州此案具有相当典型意义:在以往的公民个人信息泄密案中,一般能被抓获的往往只是买卖链条上的一个中间人,而这次的涉案者却是倒卖的“源头”。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国内破获的类似案件中,直接查处政府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并不多。
据警方调查,四川旺苍县人郑飞是旺苍县交警大队嘉川中队的协警,温州市苍南县人苏炳珏是苍南县交警大队灵溪中队协警。这两人利用工作之便,从车管系统盗窃车主信息,然后转手倒卖,从中渔利。
从法院查实的案情看,2009年8月1日左右,一个网名叫“光刀刀”的人(真名毛传龙,已另案处理)通过互联网找到了郑飞。毛传龙向郑飞传授了偷窃下载信息的方法,并向郑飞提供了网页数据下载软件和下载演示视频等工具,要求其到公安内网下载车辆车主信息卖给自己。
在此后一个月左右,郑飞利用自己在嘉川交警中队当协警的便利条件,查询和下载了约100万条车辆车主信息,通过互联网发送给毛传龙。
2009年10月份以后,因全国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升级,郑飞因没有公安数字身份证书登陆公安系统,便决定自己做中间人,另找人偷窃车主信息。
2009年11月底,郑飞通过互联网以“野人”、 “小田”的网名找到在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灵溪中队当协警的苏炳珏。此后不到两个月,苏炳珏利用晚上无人值班之际,多次利用窃取的公安数字身份证书登陆公安内网全国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和下载了55.7758万条车辆车主信息,然后通过互联网全部发给郑飞。
自此,仅两名协警,就偷窃了155万名以上车主的信息,卖给了中间商毛传龙和其他客户。
155万条信息就这样被“裸奔”了。有知情人说,这些信息可以被不断地、反复地倒卖下去,两三年后,就很难再查清谁是泄露信息的源头了。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