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促进会动态 | 理事展示 | 大型专题 | 活动展示 | 独家访谈 | 入会指南 | 企业家心语 | 宏观阅读 | 专家论道 | 经济新闻 | 环渤海财经
    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生活的轨迹,决定你的人生成...[详细]
与狼成狼,与猪成猪!
    中国是一个爱吃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很多怨恨也是在酒桌上产生的...[详细]
请客吃饭,不懂这些等于白请!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们也许貌不惊人,也许才不出众,却在无形中有着一股别样...[详细]
让人舒服,是顶级的人格魅力
    从古至今,鸡蛋始终都是人们餐桌上的常客,几乎每天都离不开它。不过,虽然吃了好...[详细]
早晨吃鸡蛋对身体是好还是坏?万万没想到!
    一个不懂得为亲人让步,为朋友让步,为爱人让步,合作伙伴让步的人,是缺乏胸襟的...[详细]
让步
 
河北3起违法占地案被国土资源部通报督办
来源:燕赵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0/7/16 14:05:38   
>> 相关新闻链接
·1亿元 ,《唐山大地震》植入了啥广告? ·平山0.05平方公里惊现百座古墓
·行唐县城崛起“第一高楼” ·洋种子“攻城略地” “菜园子”祸福难测
·山东钢铁15亿入股非洲矿业 折价购千万吨铁矿石 ·收益跑不过CPI 中国养老金空账规模约1.3万亿
·公务员“争当农民”损害的是农民的利益 ·美国也有不少“两难”
·我国税种几多,权威部门不知? ·中国农村留守妇女4700万 独撑家庭生存状态堪忧

   本报讯(记者刘红)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赤城县两矿业公司违法占地案被国土资源部公开通报,万全县违法占地建设住宅区案、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钢厂案分别被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

赤城县两矿业公司违法占地案
    案情:2004年2月至2009年8月期间,赤城县非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银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赤城县炮梁乡伙房村委会及部分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共占用集体土地736.51亩(一般耕地134亩,林地302.18亩,未利用地300.33亩),用于选矿厂和尾矿库建设,构成了违法占地事实。其中,选矿厂占地257.83亩,尾矿库占地478.68亩。2008年8月和12月,赤城县国土资源局为其中的79亩土地违规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主要用于选矿厂建设(其中,为非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临时用地手续50亩,为银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临时用地手续29亩),构成了违法批地事实。
    处理:目前,非凡、银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村委会及村民解除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退还违法占用和违法批准的土地,两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已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张家口市国土资源局已作出决定,给予违法批地的主要责任人赤城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魏强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党组书记、副局长职务。赤城县国土资源局已撤销为两公司办理的临时用地批准书。

万全县违法占地建设住宅区案
    案情:2008年初,万全县政府为解决张家口市西山产业集聚区建设道路的资金问题,与张家口通泰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了“以地换路”意向,由通泰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垫资约2亿元为产业集聚区修建道路,万全县政府预征预留3000亩土地提供给该集团抵顶修路费用。2008年6月,万全县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预征3000亩土地具体位置和征地补偿标准(耕地7000元/亩、林地5000元/亩、未利用地2000元/亩、青苗费500元/亩),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开展土地预征工作。按照会议要求,万全县宣平堡乡政府于6月中旬组织完成了3000.45亩土地(其中一般耕地1253.65亩,其他农用地206.8亩,军事用地4.5亩,未利用地1535.5亩)的分户丈量、附着物清点等工作,并向被征地农户发放土地补偿费用。目前绝大部分农户已领取土地补偿费。
    2008年11月底,通泰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张家口通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对上述3000亩土地进行了场地平整。2008年12月,通泰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市鑫盛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协议》,约定通泰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向鑫盛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住宅建设用地500亩,合作开发建设。2009年5月,鑫盛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始在预征的土地范围内建设住宅楼,取名“西豪丽景”。截至目前,共开工建设住宅楼 134栋,建设占用土地532.95亩(其中一般耕地341.54亩,其他农用地191.41亩)。
    处理:此案涉及地方政府违规预征土地、开发企业违法占用土地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国土资源部责成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文安县新钢钢铁公司违法占地案
    案情:1998年至2007年期间,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分多次批少占多,违法占用土地539.79亩(其中基本农田159.38亩,一般耕地380.41亩)建设钢铁厂。其中,1998年9月违法占地138.83亩,2006年11月违法占地196.51亩,2007年3月违法占地204.45亩。
    处理:在该公司实施违法占地过程中,文安县国土资源局先后多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分别于1998年10月、2006年11月、2008年11月3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累计处以894.46万元罚款。该公司除缴纳了427.68万元罚款外,未履行其他行政处罚决定。文安县国土资源局先后三次申请文安县法院强制执行,但均未予执行。同时,文安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07年3月、2009年11月两次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公司年产200万吨特种钢生产线项目已建成投产。
    此案违法用地持续时间长、违法次数多,边查处边建设,违法情节严重。国土资源部责成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cprpu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河北省企业风险防范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28489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484号
Copyright2000-2012 邮件:hebcpr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