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LED行业出口具有一定的基础,基本上分为三大类:
其一,LED显示屏产品。根据LED显示应用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统计,这部分目前出口总量在11亿元左右,占到LED显示屏总量60.1亿元的近20%。从全国范围来说,LED显示屏的出口估计占销售额的15%左右。
其二,LED器件产品,这部分可能以OEM方式居多。
其三,LED应用产品,如信号灯、手电筒、灯饰等,具有一定的规模。
目前的LED出口还是以封装和应用环节的产品为主。景观照明目前的总体出口规模有限,但从发展来说,国外市场对我国的LED行业来说,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市场,未来的潜力很大。
我国LED行业在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有两个薄弱环节:一方面,我们对国际上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了解非常有限,陷入束手无策的状态。另一方面,面对国际上的知识产权诉讼的高昂应诉费用,企业的承担能力也很有限。
从对策上,我们肯定要积极面对,但是仅仅依靠个别企业的力量是十分有限的,国外所提出的知识产权诉讼实际上有很强的针对性、策略性和目的性,尽管以个别专利持有人或个别企业为对象,其本质是针对我国整个产业的,是国家之间贸易摩擦的表现形式,甚至可能具有国际政治背景。
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行业内的广大企业应该积极联合,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同时,国家相关的政府部门要从国家产业的发展角度予以有力的支持。行业协会作为业内的社团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呼吁、组织业内企业联合采取措施,并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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