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亚丛 通讯员 刘银玲) 4月,石市居民消费价格继续保持上涨态势。据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的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了3.1%,涨幅较3月扩大0.8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仍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
居住类价格上涨列首位
4月份,无论是环比还是同比,石市居民消费价格双双上升。
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有六类商品价格上升,其中食品、居住类价格上涨较多,同比涨幅分别为5.4%、5.5%,居住类价格上涨列八大类之首,烟酒及用品、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也小幅上升。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则出现下降。
资源类商品
价格上升较多
4月中旬,我省提高成品油最高限价。受此影响,石市汽油价格环比上升4.1%,同比上升26.0%;柴油价格环比上升4.5%,同比上升33.3%。因成品油价格上调,石市平价液化气价格也随之上调,液化气价格环比上升10.0%,同比上升42.7%。此外,木材、钢材价格也同比出现上涨。猪肉价格仍为降势。
自去年12月份起至今,猪肉价格已连续5个月保持下降态势,受春节影响,猪肉价格同比下降6.7%,为年内最低点。随后,受天气转暖,猪肉的消费量逐渐减少及生猪疫情导致出栏量增大等因素影响,3月、4月份猪肉价格继续保持降势,但降幅减缓。
食品等多因素
影响居民消费价格
对于影响价格总水平的因素,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消费价格处的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食品类价格上涨,仍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
据统计4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升5.4%,影响总指数上涨1.7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上涨主要是受菜、果、粮等价格上涨的影响。因气候反常,导致鲜菜价格起伏较大,与去年同期相比,价格上升13.2%。而鲜果价格也为涨势。因大米、绿豆等价格上涨,导致粮食价格同比上涨8.5%,而猪肉价格的持续下降,有效牵制了食品类价格的大幅上涨。
同时,翘尾因素的影响加大。据测算,去年价格上涨对4月份的翘尾影响为1.9个百分点,较上月翘尾影响增加0.4个百分点。如果剔除翘尾影响,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仅上涨1.2%。
而家庭设备用品及通讯类产品价格依然保持降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价格总水平的上升。由于产品的更新速度加快,使得工业品价格整体处于稳中有降态势,4月份,洗衣机、电风扇、空调器、电视机、照相机、移动电话机等商品同比均下降。
价格上涨压力依然较大
对于五六月的价格走势?业内人士预测,随着大批基建工程上马及城中村改造,使得建材市场异常活跃,钢材、木材、水泥、玻璃等价格上涨。同时,从3月下旬开始,大米等粮食价格出现上涨苗头,特别是绿豆价格蹿升,甚至高过肉价。虽然粮食市场供应充足,但受异常天气的影响,使得粮食价格仍有上涨压力。“一粮带百价”,粮价上涨还会带动相关行业的价格上涨,进而推动整个食品类价格上涨。
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因素很多,汽油、柴油、液化气等价格上涨的滞后影响及未来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不容忽视,预计,未来五六月份,价格上涨的压力依然较大。随着翘尾因素的增加,CPI涨幅仍将会维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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