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批量营销,批量授信”这一新的信贷模式,信贷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今年达到20%。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年均增长18%以上
本报讯(通讯员马娜 记者郝彦鹏)省农村信用社瞄准目标、突出重点,将扶持“三农”、服务“三农”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做到支农资金投放适度、支持对象重点突出、跟踪服务及时到位,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支农新路径。
近日,省农村信用社制订出台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10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三农”发展工作的意见》,将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为切入点,着力研发信贷产品,优化贷款程序,增加信贷投入。实行利率优惠,减轻农民负担和农业投入成本。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壮大。
据省农村信用社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省农村信用社组织的信贷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今年达到20%;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年均增长18%以上;信用户的评定面达到35%以上,比上年增加10个百分点,计划年内消灭农户信用户空白村。
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扩大农户贷款支持范围。该社对农户集中入户调查、审核、认定信用级别,颁发农户《资信证》,实行“批量营销,批量授信”这一新的信贷模式。引导农民组成联保小组,按照规定增加单户贷款额度,简化贷款程序与手续。着重增加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发放,以此为突破点,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大力开展城镇居民住房、购车等消费贷款,积极引导农民增加消费,促进农村消费市场发展。采取联保、公务员担保等方式,助推新民居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节约土地,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壮大县域经济。按照“培植龙头、壮大规模、建立基地、带动农户”的总要求,省农村信用社将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农户)”等新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对其优先进行评级授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农户)建立信用共同体。支持“千村万店工程”、“新网工程”、“连锁超市”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及信息工程建设,满足农产品运销企业、进出口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大型食品连锁超市的合理资金需求。同时,积极与担保公司合作,开办担保信贷业务,扩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支持。
增加网点建设投入,减少服务盲区。该社千方百计增加网点建设投入,对符合建点条件的乡镇,将原迁走的营业网点迁回原址或新建营业网点;对不符合设立信用社网点要求的乡镇,由临近的信用社网点提供金融服务,或设立“便民服务站”,通过“定时定点服务”的方式,进行惠农金融服务,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加大电子银行推广力度,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省农村信用社还下大力气普及银行卡、电话银行、短信服务、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ATM和POS等电子银行业务知识,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的认知度。实施惠农“一卡通”和“一折通”工程,满足农民结算(粮食补贴、财政直补、费用缴划等)、日常消费和小额贷款授信的需求。
准确的市场定位,得力的服务措施,有效的信贷投放,不仅为贷款农户、涉农企业带来实惠,也使全省农村信用社增加了效益。截至3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2878.8亿元,比年初增加252.9亿元。全省涉农贷款余额2230亿元,比年初增加187.9亿元,涉农贷款新增占比为67.7%,涉农贷款增速为9.2%。全省实现总收入64.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6亿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49.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7亿元。实现拨备前利润30.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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