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有关负责人14日在国新办记者会上表示,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给外商提供了更明确的投资导向,在限制过剩产能和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领域投资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外资进入中国市场“门槛”提高的说法不准确。
《若干意见》提出我国将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
对此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说,《若干意见》提出的相关要求,是从我国总体的经济发展目标和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出发,并非针对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的重要方面,相关规定已经实施多年,而且主要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来进行约束。
她表示,任何投资都应该符合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目标。当今世界各国都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发展绿色经济放到重要地位,中国吸收外资也应该为自身的经济发展服务。
“将修订的《指导目录》有利于外商在投资的时候找准投资项目,取得更高的投资收益,这给外商提供了更明确的投资导向,不存在对外资更严格的问题。”马秀红说。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强调,《指导目录》的修订将在坚持扩大开放的基础上,和我国正在实施的十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相结合,鼓励外商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领域,同时防止一些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加重。
《若干意见》中提出,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资的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
张晓强介绍说,此次调整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按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外商投资审批权限下放幅度最大的一次。在中国吸引外资数量持续增长,大项目越来越多的客观趋势下,这一举措旨在更好地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体现了中国政府继续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他强调,在下放审批权限以后,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地方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的指导,掌握相关动态信息来避免某些地方不计成本的招商引资,盲目追求引进外资的数量而违反国家的产业政策,同时也将通过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来引导内外资企业更理性地进行投资。
在改进审批方式方面,马秀红介绍说,商务部正在进行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和在线行政许可的试点,并且将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国实施。
对于中国投资环境的提问,张晓强表示,受空前严峻的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全球跨国投资下降了40%,而中国基本保持了2008年的水平,只下降了2.6%,这从一个侧面客观反映了中国投资环境的吸引力。
他坦言,中国的投资环境并非尽善尽美,一些外企在华开展投资业务中遇到的困难是在快速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中国有关部门将不断努力调整和完善政策,特别注重充分听取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方面的意见。
“作为韩国三大集团之一,SK将中国作为其全球化战略的中心,对中国政府新出台的外资政策表示欢迎。”韩国SK集团(中国)执行总裁金泰振告诉记者。他表示,SK将在中国持续投资和长远发展,特别是在能源、化工、信息、通讯、贸易和服务等多个领域与中国合作伙伴加强合作。
中国美国商会会长孟克文表示,《若干意见》的出台对在华投资的外企发出了积极信号,其中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企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等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的措施显示了中国对运作和监管资本市场的信心,期待了解相关实施细则。
通过不断完善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近年来我国的国际引资竞争力不断增强。来自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外商对华投资累计设立企业近69万家,实际使用外资超过1万亿美元,连续17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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