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秋凌 通讯员 宋桂存) 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季度石家庄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9,比去年同期上涨了2.9%,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5.2%,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3.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4%。 总的来说,价格总水平总体属温和上涨。
从分月情况来看,一月份承续上年的上涨势头,同比上涨3.1%。二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继续上涨,涨幅为3.3%,三月份涨幅有所回落,比1、2月份的涨幅分别回落了0.8、1.0个百分点,同比上涨2.3%。
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价格看,食品类价格上涨5.2%,是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重要因素。而食品类的上涨绝大程度上是受鲜菜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一季度鲜菜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9.0%,主要原因是:受去年11月份的暴雪影响,我市鲜菜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加上节日因素的助推,1、2月份鲜菜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24.4%、26.5%。从1-3月份累计情况看,仅鲜菜价格上涨一项,就影响食品类上涨2.2个百分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0.8个百分点。
据分析,今后几个月乃至后半年CPI温和上涨仍为主流,未来物价调控政策取向宜为“稳增长、控预期”,努力在保持经济发展速度和物价涨幅之间寻找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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