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安排,包括庞大的“4万亿”投资在内的中国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将在2010年跑完下半程。从长期来看,政府投资难以保持长期高速增长,在4万亿元投资的经济刺激效应递减后,国家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激励民资入场接棒,从而驱动经济可持续增长。
但是,现在民间投资进入一些领域,仍然会遇到两扇门:一扇是“玻璃门”,看着可以进去,真的想进去的时候,头上会撞出个大包;另一扇就是“弹簧门”,刚刚把脚挤进去之后,稍稍不小心就被弹出来了。
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2010年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
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三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
四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在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将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
在今年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没有悬念的情况下,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投资应该从依靠国有企业转向依靠民间投资上来。民营企业市场化程度高,这意味着民间投资具有较高的效率。“中国经济要获得持久增长的动力,必须依靠民间投资的拉动”
新举措“亮点”多
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认为,国务院出台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有助于扩大内需,增强经济活力,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既利国又利民。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认为,中小企业是民营经济的主体。中小企业提供的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六成,上缴税收占全国总额的一半,并提供了全国约八成的就业机会。因此,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对国计民生都十分重要。他说,上述举措既有利于“支持国有大企业做强,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中小企业焕发活力”,进而能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高级经济学家庄健表示,国有企业在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服务水准不尽如人意。民间投资的持续进入,通过竞争,能够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提高服务水平,逐步解决“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他认为新政策“亮点”很多,特别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的表述。另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兴办金融机构”等政策措施也是“可圈可点”。
启动民间投资至关重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孔泾源表示,去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政府及其相关投资发挥了重大作用,占有重要比例。在投资和消费关系上,投资占比过大。要保持内外部经济平衡发展,启动民间投资至关重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陈小洪认为,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有利于巩固经济回稳向好的势头、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他认为这些政策措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为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采取的重大举措。如果占经济六成的民营经济投资上不去,中国经济要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是“不可想象的”。
庄健说,中国政府出台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实现了去年“保增长”的目标,但4万亿元投资中的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等领域,国有大企业成为承担这些项目的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直接得到的机会不多。因此,在今年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没有悬念的情况下,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投资应该从依靠国有企业转向依靠民间投资上来。民营企业市场化程度高,这意味着民间投资具有较高的效率。“中国经济要获得持久增长的动力,必须依靠民间投资的拉动”。
努力消除“玻璃门”
庄健说,中国当前存在的就业问题与结构不合理均和民间投资不旺,以及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和门槛上遭遇“玻璃门”等限制有关。
为此,新政策措施规定,要“进一步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的问题,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补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孔泾源说,在发展民营经济方面,“理念上要有一个大的调整,思想上要解放”。现在很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已经出台,但实际上还有相当多的工作要做。他认为要做到三个创造:一是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发展环境。现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要素的使用依然是国有经济占优势,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要素的政策。二是创造各类经济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一些领域,虽然说民营经济可以进入,但实际进入不了。三是要创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保护的法制环境。
积极稳妥,鼓励引导
陈小洪认为,希望有关部门和地区积极稳妥地落实上述政策措施,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避免走弯路。“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不应作为权宜之计,而是作为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
他说,多年来,我国许多领域的投资是向民营企业开放的,但由于缺乏完整的计划和制度,结果不太理想,民营经济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有关部门在制度设计时,应广泛借鉴国内外的经验,不能一哄而起。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妥善处理公众、民营企业和合作方之间的关系,规避各种风险,平衡好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以参股和兼并国有企业为例,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及政策安排,就难以避免腐败的滋生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陈小洪说。
另外,民营企业进入供水、能源、通信等基础性,垄断性行业,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国外一些国家有比较完整的制度和程序,妥善平衡各方利益,既保障供应和服务质量,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通过相应的政策安排,使弱势群体的生活不受影响。
庄健认为,有关部门应摸清民营资本的真实需求,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地制订相关细则,在融资、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民间投资必要的支持。例如,飞机制造、生物、医药等高科技领域,虽然市场前景广阔,但开始阶段,投资风险大。国家应在政策、信贷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各种资本的创业和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
两会之声
增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信心
全国政协委员刘迎霞在3月7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呼吁,在当前经济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适时将应对危机的信心转化为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蕴含的巨大活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已成当务之急。
她提出4点建议:第一,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形成更加有利于民营企业科学发展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外部环境。第二,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腾出更多的发展空间,让民营企业能公平参与竞争。第三,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权和经营权保护。第四,加强对创业型和创新型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积极鼓励创新型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民间投资亟待进一步激活
全国政协委员李卫华在3月7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说,民间投资亟待进一步激活。由于政府的投入强度不可能持续保持不变,为了经济的持续回升,迫切需要建立促进民间投资的长效机制。
对此,李卫华建议:一、尽快出台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着力解决民间资本“不愿投”问题。进一步放开市场,降低准入门槛。二、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民间资本“不能投”问题。三、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权益保护,着力解决民间资本“不敢投”问题。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许可,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四、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监管与服务,着力解决民间资本“不会投”问题。加强民间投资的监测预警,及时并定期发布产业投资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地区发展规划等投资信息。
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
全国政协委员孙晓华3月7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代表全国工商联发言时建议,必须把发展民营经济的“促小抓大”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着力点,更加注重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完善促进各类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民营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民营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全面激发其内生动力。中央特别强调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孙晓华提出4点建议:一是要发挥国有、民营各自优势,进一步形成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新格局。二是要突出“保小、促小”,建立健全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三是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要支持“做强、做大”,将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纳入国家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
让民资充分涌流
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等。此举意义重大,关键在于下一步落到实处。
世界经济发展历史表明,保持民间资本的持续增长,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是现代国家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间投资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长期以来,民间投资并未获得充分平等的市场准入和完全公平的服务待遇。
就民间投资的重要主体民营企业来说,在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民营企业不时遭遇三重门:“铁门”——完全被排斥在外、“玻璃门”——看似可进却被行政审批的高门槛高标准阻挡、“弹簧门”——进入后又被非市场因素“弹”出来。这种情况现在依然存在。
在许多发达国家,教育、医疗等领域都是民间资本大有作为之处。我国也确定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大政方针。但是,这些大政方针还需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章等等。远的不说,同样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在政府财政支持政策、教师专业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中小学处于不平等竞争的局面。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这是对被称为民间资本“宪法”的非公“36条”一些措施的重申。之所以要重申,是因这些重要措施必须落实,而现在还没有完全得到落实。现在重申这些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坚强决心,必将与民间资本和广大公众相呼应,形成合力,迎来民间资本新的春天。
从另一方面讲,能否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地将“36条”“29条”以及此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四项具体政策措施执行到位,是对各地、各部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真正拿出勇气,排除利益干扰,抓紧制定具体的操作程序、实施办法,将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放开准入、加强监管等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只有这样,民间资本的活力才能充分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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