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失衡制约经济发展
城乡地区贫富分化值得重视
扩大消费重在增加农民收入
应建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是收入分配的过度失衡,其主要表现就是居民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低,社会财富分配过分向劳动之外的要素倾斜。根据有关资料,反映社会财富分配均衡程度的基尼系数在我国早已突破0.4的国际警戒线,200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是0.47,2008年已经达到0.486。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可容忍的限度,占人口20%的最低收入者在总收入的份额仅有4.7%,而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社会收入的比重则高达50%。收入分配的过分失衡不仅会影响国内需求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也是一个时期以来收入分配问题引起理论界和决策层高度重视的主要原因。
我国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均,主要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拉大、东西部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人群差距悬殊等。鉴于我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民群体又多属最低收入者,因此,我国目前贫富的分化又以城乡居民收入的进一步拉大和农民收入过低最为突出。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解决我国目前收入分配问题的核心是扭转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并通过增加农民收入逐渐缩小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分化的程度。
经历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之后,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扩大内需在促进国内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但是,前期我国扩大内需的措施主要侧重于扩大投资需求,今后无疑应当把扩大内需的重心转移到扩大国内居民消费需求上来。由于我国人口中农民占绝大多数,因此,扩大消费需求的重点应当是想方设法扩大农民的消费需求。
扩大农民群体消费需求的前提是必须增加农民收入。在多数农村居民处于收入分配最底层或者处于贫困状态的情况下,扩大农村和农民消费只能成为一句空话。长期以来,从表面看,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农民人数众多,农村消费市场理应具有很大的容量,但事实并非如此。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期滞后、多数农民的相对贫困使得“三农”问题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顽症,“城市建得像欧洲、农村面貌如非洲”成为我国多数中西部地区城乡差距的真实写照,这种状况使得我国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农民并未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主要消费群体,农村地区的现实消费需求与庞大的农村居民数量很不匹配,从而成为制约国内消费需求增长和经济发展的瓶颈。所以,从国民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察,我们无疑应当把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作为今后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和拉动经济增长的重心。
要把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作为拉动经济的主要动力,就必须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来扩大市场容量。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消费需求就是扩大农村市场容量、促进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提。如上所述,虽然我国农村人口众多,但由于农民收入长期处于社会财富分配架构的最低端,收入和消费能力低下。因此,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市场容量十分有限,并未成为各种工业品的主要现实市场。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125343亿元,以13亿人口计算人均为约9600元。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85133亿元;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仅有40210亿元,还不到城市消费品销售额的一半。若按城市5亿人口和县及县以下8亿人口进行粗略计算,可以得出,城市人均消费品销售额高达1.7万元,而农村地区人均消费品销售额只有5000元左右。这既说明我国城乡市场容量的极度不对称,也表明我国必须把扩大农村市场容量作为扩大内需的重中之重。
可以想见,假如我国能够借助分配制度改革使农民收入水平有一个实质性的提升,则农村市场容量的扩大及其对经济的拉升作用将非常可观。如果能够通过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就能实现农村市场的稳步扩容,从而就可以为扩大内需、实现我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作者谢太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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