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箭十:账外资产过多
中国的许多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账外资产闲置的问题。许多资产不入账,家庭财产与企业的资产界限不清晰。账外资产事实上让你的账面资产缩水,一旦企业涉及被收购、融资的话,就降低了手中的筹码。而一旦到了那个时候再来清理,就会非常的繁杂与艰难。
国内著名的“严义明斗长征电器”案的发生,就是因为严义明发现长征电器存在巨额账外资产的问题,但在上市公司长征电器的所有财务报告中,无论是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都没有这笔投资的存在。
冷箭十一:违背宪法
《宪法》听起来很抽象,其实距离企业非常近。企业经营不知不觉也会面临《宪法》难题,甚至会意想不到地做出违背《宪法》的事情。
有一个案例:四川大学的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向某公司求职。这家公司却拿出一个自己的规定--身高1.65米以下的不予录用,以此为由将这个大学生拒之门外。遭遇“闭门羹”的大学生认为这家公司侵犯了他平等就业的权利,遂起诉这家公司身高歧视有违平等权,而且胜诉。
这种先例在国外也不少。微软公司的一个黑人职员工作多年总得不到提升,在被迫辞职后起诉微软种族歧视,最后微软不得不以赔偿该职员损失将案子了结。
了解《宪法》及其变迁对于企业家防范法律风险至关重要,因此被拖下水实在是不划算。
冷箭十二:“两权不分”和“两权分离”
有统计显示,中国目前管理层经济犯罪案件中,虽然民企的管理层在犯罪额上小于国企,但犯罪率却要高于国企,其中大部分是实行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民营企业。
未来10年,中国民企正处于从享受初创时期“两权合一”的益处,到必须完成代际交接与产权转型的关键时刻。很多人以为只要简单照搬所谓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实现两权分离,原始股东放权聘任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就可万事大吉。
但实际上,科学的两权分离绝非简单的“一分为二”,两权的架构是一个系统过程。因此,中国民企既不能不进行两权分离,也不能一分了之,问题的真正难度在于取得两权分离与统一的均衡。
在今年广东阳江举行的家族企业高峰论坛上,有位张女士就表示,虽然自己为参与家族企业的管理辞了职,但还是觉得管理起来非常困难,经常会跟老公,也就是总经理,以及董事长公公发生矛盾。
据张女士介绍,目前他们的企业并没有完全走上正轨。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于所受教育以及社会阅历方面的不同,在很多方面的看法不完全一样,因此经常发生冲突。在决策和管理方面,通常都是由当董事长的父亲作主,而不是当总经理的儿子,总经理的角色形同虚设。
由于种种原因,张女士决定抽身退出,剩下父子打理企业,而且表示“坚决不在家族企业呆下去”。尽管如此,她还是对这个家族企业的未来充满忧虑。
冷箭十三:合理避税有暗礁
企业如何实现自身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经济活力?“合理避税”或许可行。但是要“合理避税”也应认真咨询法律专家。其实,从法律的角度审视,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合理避税”或“税务筹划”的做法并不一定经得起时间和法律考验。
北京、上海、广州查处的几起涉税大要案,几乎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些著名的跨国财务公司对其进行“税务筹划”的影子。并不是所有的从财务角度所做的“税务筹划”在法律上都站得住脚。在“税务筹划”的合法性认定上,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十分必要。
冷箭十四:劳动争议引发纠纷
随着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逐渐加强,劳工问题可能在5~10年内成为热点问题,比如珠三角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惩罚,沃尔玛被迫设立工会都是这种表现。这点对于准备开拓海外市场的企业尤其重要,明基在西门子遇到的纠纷,中国一钢铁公司在秘鲁遇到的罢工都是如此。
该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发生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是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有时劳动争议还和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纠缠在一起。
所以企业家一定要重视劳工权利的保护。对走出国门的企业来说,特别应注意避免劳工纠纷和民族情感纠缠在一起。■
责任编辑:cpr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