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节将近,京城扫墓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在寄托对逝去家人哀思的同时,你是否意识到,我们的公墓也有使用期限?
根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北京市公墓墓穴使用期限为20年。这也就意味着,在未来几年内,京城公墓将面临越来越多的续租问题。而无主墓穴应该如何处理,目前也无明确规定。与此同时,人均寿命越来越长的现实和老龄化社会的迫近,也向公墓20年期限的规定提出挑战,难道我们的公墓真要如网友所说——“当我们的思念还在蔓延,墓地却到了使用期限”?
未来几年,将有越来越多的人收到“墓穴欠费通知”
“活着,买个商品房还有70年使用权呢!死了,花那么多钱买三尺见方的地方安个身,怎么就只剩下了20年使用权?”几天前,一则名为《雷人催款单:您的墓位已欠费》的网帖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都纷纷感叹,直到看了帖子才第一次了解,原来价格昂贵的墓穴,实际只是出租给用户,而且租期还不长。
“墓穴欠费”真的可能出现吗?据北京市公墓相关管理法规,本市公墓的使用年限为20年,而该法规的推出时间为1996年,照此计算,在未来几年内,本市墓穴拥有者将有越来越多的人收到“墓穴欠费通知”。不过时至今日,仍有不少老百姓对墓穴的管理方法一无所知。
于文兴(遇到记者时刚刚走出墓园,从未听说过20年规定):
我知道这墓不是永久的,还真没听家里人说过是20年,我想当然以为也是70年呢。我觉得既然是政府规定,那可能还是有一定原因的,毕竟现在公墓用的特别快。就说这儿吧,我前两年扫墓的时候很多还是空墓,现在整个山头都占满了。
不过像我这样不太了解政策的老百姓应该还是挺多的,我觉得有关部门是不是也出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定20年?20年用完后怎么办?不能说大家忌讳这事,就谁都不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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