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3·15,霸王条款都是消费者最无可奈何的投诉项目之一。北京市消协指出,遇到“霸王条款”,消费者群体经常是只能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受窝囊气。
有人可能会疑惑:“商家很少与我们签合同,哪里能看出是‘霸王条款’”?事实上,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利用它来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时时发生。当你在自己正使用的美容卡、健身卡、消费卡上看到“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购物时瞧见店堂里挂着“打折商品、珠宝首饰概不退换”,和朋友外出用餐时餐馆里过目不忘的“禁止自带酒水”时,其实这不经意间,你就已经是“霸王条款”的“受害者”了。
霸王条款“时而明目张胆”、“霸气”十足,时而又玩起“隐身术”、“变脸术”,纷繁复杂、难以名状。
最近,一份针对“霸王条款”网上问卷调查显示,有90%的人经常遇到“霸王条款”。对于“霸王条款”经常出现的领域,电信行业、商场超市、银行位居前3位,这也是消费者与之打交道最多的单位,其他诸如餐馆酒店、水电气交通公共行业、保险、旅游、购房租房、汽车等领域也都有涉及。
在问及哪些是被商家使用频率比较多、且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条款时,“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成为被调查者的首选,约占86%。一直处于热议的“餐馆谢绝自带酒水”也有68%的人选择。
调查发现,消费者对“霸王条款”的意识还是比较有敏感度的,除了极少数人称“已习以为常”或者“很少注意到”外,有六成的被调查者都反映,由于合同由经营者制定并提供,自己虽然心里清楚、不愿意,但个人力量太薄弱,往往只能被迫接受。因而大多数消费者面对受“霸王条款”侵权时,往往都“不想找事,被迫接受”。
86%的被调查者认为即使投诉了,也很难解决,或者时间很慢。消费者因此最希望通过法律法规增加商家“霸王条款”的违法成本,并及时点名曝光。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霸王条款”式样:
租房时,“中介称,房屋内家具完好,租住期间如有损坏,押金不退,照价赔偿”。
买房时,“购房者不按时缴房款要支付的违约金,与开发商延期交房时的违约金,一个10%,一个仅为0.1%”。
拍婚纱照时,“影楼规定,未选中的影像作品及底片、样本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可另行付费,每张底片30元”。
妻子生产时,“医院规定,婴儿不用自带的用品”。
小孩入托时,“幼儿园称,这是要保留孩子的位置,以便不招别的孩子”。
办美容卡时,“美容院规定,如果退卡,已半价消费的项目需按全价结算”。
购物时,“商场规定,打折、特价商品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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