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董事长被抓,或许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案情,但是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自己持有的股票可能远不如招股说明书描绘的那样诱人。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是除了董事长被抓之外,公司其他高管、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全都一切如常,这样又怎能给投资者一个合理的交代?又如何能让后来者心存畏惧?
是不是只需要绿大地董事长一个人就能够将证监会玩弄于股掌之中,其他高管对于绿大地欺诈上市就一无所知,保荐机构也真的认为绿大地一点问题也没有,承销机构也全无责任?
如果买股票像购物一样,一旦确定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就可以退货,那将是股民之福。虽然说如果按照发行价格退货会让部分中签的投资者白白浪费了一次幸运的机会,但至少因为投资绿大地亏损的投资者有权利要求赔偿,例如已经冻结的原董事长持股,以及其他有责任的大股东,其持有的股份都应该优先用于赔偿亏损的中小投资者。此外,保荐机构及承销机构也应该负起连带赔偿的责任,至少收取的保荐费和承销费应该全额并且加倍吐出。
早先的亿霖木业诈骗案,虽然由明星代言,但明星确实没能力发现其中有诈骗内容,而且明星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确实也有不了解情况的理由。但即使是这样,明星依然全额退回了代言费,这虽然不是法律所规定,但至少可以借鉴到绿大地欺诈上市的事件当中。
除了赔偿中小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东也应该受到惩罚,至少目前仍然限售的股份不能让其获利出逃。具体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即按照绿大地的股票面值1元,和其曾经到达过的最高价44元做比较,除了IPO过程中投资者按照高价认购的股份外,其余全部股票按照44:1的比例缩股,将这些原始股东的持股成本上升至44元上方,与普通投资者同股同权。同时上市公司因缩股而产生的业绩提升,也可以弥补广大投资者的损失。
事实上,这样缩股肯定会让发起人大为受伤,甚至可能让极少部分无辜的原始股东亏损。但是矫枉必须过正,这样的缩股赔偿不仅仅是对原始股东的惩罚、对普通投资者的补偿,同时也是为了给未来准备欺诈上市的投资者一种警示,提供一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可能。周科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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