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自动修复论”,或“市场调节论”。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收入差距扩大是市场经济带来的必然结果,最终还要靠市场机制去解决。突出表现在劳资关系上,关于农民工长期低薪问题,采访中,不少干部都认为,劳动力价值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政府不能去干预,政府只能出台最低工资指导线。对劳资分配中出现的新动向、新矛盾,不少地方政府往往只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去看待,很少思考当市场之手失灵后,政府之手究竟该如何出招的问题,处于一种无为状态。
三是“没什么大不了论”。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中国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强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还是处在可承受的范围,不应该有什么大惊小怪。甚至有干部认为,现在收入问题只是在企业内部与资方有些矛盾,很难形成大规模事件。一些地方把廉价劳动力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条件,在提高劳动者报酬上积极性不高,各地都有“比低”而不是“攀高”的心理。一些干部甚至说,控制力量在自己手中,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这三种认识误区,对抢抓收入分配改革机遇期是非常不利的。南京大学教授朱力说,对收入分配不公可能引发风险的认识逐层衰减,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事情。亟待建立上下同心的责任传导和考核机制,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历史性机遇不会从各级干部手中轻易溜掉。
以制订“十二五”规划为契机
当前,社会各界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盼很高,十分关注正在制订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工资支付条例》等文件,而今年又是编制“十二五”规划草案的关键一年,社会更期待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能够在“十二五”规划草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并且有具体安排。
杨宜勇说,现在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目标是明确了,但缺少量化指标,或者说大目标有了,但分阶段的目标不清晰,大家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让收入分配格局能够有个根本性的好转。这样不利于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我们要像抓节能减排那样通过可量化的方式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杨宜勇说,“节能减排放目标当时写进‘十一五’规划时,也顶着很大压力,但正是有了这个量化目标,倒逼各地抓下去,现在看来实现规划中的承诺是没有多大问题了。收入分配要更复杂一些,但也有可量化的方面,比如城乡收入差距比、行业收入差距比、基尼系数等衡量收入分配状况的主要指标,我们究竟在未来5年或10年要控制到什么水平,是可以有个阶段性目标的。”
有专家认为,我国可研究出台一个“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日本在上个世纪60年代搞了个“10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结果很成功,例如国民收入原计划增长2.7倍,实际增长了4.2倍;人均国民收入原计划增长2.4倍,实际增长3.7倍,原计划私人设备投资增长2.4倍,结果增长了7.8倍。这些发展经验是值得我们认真借鉴的。
接受采访的各界人士认为,抓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战略期”要综合推进五大改革:一是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让国有企业利润通过适当的方式体现全民共享;二是垄断行业改革,尽最大可能减少垄断对分配格局的扭曲作用;三是社会保障制度重大改革,切实提升中低收入者的生活“安全感”;四是综合财税配套改革,特别要在调节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比例以及调节高收入者收入等方面,出台切实可行的税收调节手段;五是工资制度改革,围绕“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目标,加大工资制度改革力度。
多位受访人士建议,“十二五”期间,我国应更加重视立法对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立法规划研究,把解决收入分配问题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郭奔胜 钟玉明 项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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